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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人大“三力齐发”助推省公共数据条例的贯彻实施

发布时间:2022-03-19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人大

  

  为做好《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的全面落实到位,缙云县人大常委会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宣传、协同推进落实,推动和保障辖区数字化改革工作深入推进。

  一是提高站位,在学习研讨上着力。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落实等工作,3月2日,组织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委负责人,县属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条例》宣传贯彻视频会议,全力以赴做好条例的学习实施。通过周三夜学、浙政钉群等途径组织机关干部开展学习讨论,引导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数字化改革,深刻领会、把握条例的立法精神、重要原则和具体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责任意识和行动自觉。

  二是精心组织,在宣传贯彻上发力。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县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县大数据发展中心等单位研究部署《条例》宣传贯彻工作,于3月8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第一时间推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属各单位做好有关工作落实。把《条例》列入各级政府年度学习计划、各级各部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普法学习计划等,不断提高运用《条例》规范公共数据管理工作的能力水平。将利用省大数据专家库资源,通过举办培训宣讲、数据专员培训、知识竞答、应用大赛等多种形式,加大《条例》学习培训和力度,提高应用能力。利用人大网站、缙云普法等新媒体,打造法规宣传解读主阵地。

  三是协同配合,在组织保障上聚力。将《条例》作为公共数据安全工作的行为准则,县政府、大数据发展中心、网信办、公安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用好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实现公共数据汇聚接入,并提供输出稳定、可靠安全的数据服务能力。缙云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将《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列为下一阶段监督工作要点,相关委室、各镇人大和人大街道工委要精心组织,及时汇总信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组织视察、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深入开展依法履职监督,力推《条例》贯彻落实。


原文链接:https://www.zjrd.gov.cn/sxrd/sxrdzhq/202203/t20220317_929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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