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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人大以制度保障代表口头审议意见办理落实

发布时间:2022-03-12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人大

  

  在刚刚召开的上虞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新当选的人大代表发现,自己在代表团审议时的发言,有会务工作人员在认真记录;部分代表审议时提出的问题,列席会议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当场进行了答复。而许多连任的老代表,已经对这一做法习以为常。

  自上虞区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上虞区人大就出台了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发言意见的处理办法,明确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期间的口头审议意见,相关职能部门在场的,当场予以答复;当场难以答复的,由大会秘书处收集汇总,会后交相关部门和单位在一星期内给予口头或书面答复,真正做到了口头建议与书面建议“一视同仁”,实现了代表口头审议意见“说了不白说”。

  据悉,在此次人代会上,大会秘书处共收集代表口头审议意见151条,除现场答复之外,已经按规定作了交办,代表们将在一星期内得到答复。这一做法,大大激发了代表履职建言的积极性。会议期间,代表履职热情高涨,审议发言积极,会场气氛热烈而隆重。


原文链接:https://www.zjrd.gov.cn/sxrd/sxrdzhq/202203/t20220307_928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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