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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2-03-12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人大

  2月24日上午,青浦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在区会议中心议政厅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明福主持会议,副主任陶夏芳、吴瑞弟、何强、高健、王海青和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倪向军,区人民法院院长麦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晶,区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浦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根据工作要点,今年将开展法律法规执法检查2项,安排听取和审议区政府有关重大事项报告2项,依法对有关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6项,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8项,审议计划、预算执行和审计工作报告4项,评议3个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工作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组织代表听取“一府两院”有关工作报告9项,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集体调研5项,市、区人大联动监督调研项目3项,青吴嘉三地人大协同工作项目4项,各专(工)委监督项目20项。同时,工作要点还对做好人事任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等工作,加强与市人大、街镇人大上下联动和与“一府一委两院”、以及与吴江、嘉善人大工作协同,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等作出了安排。

  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浦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关于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建议开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建议本次执法检查要结合代表议案的内容,围绕工作体系完善、制度规范更新、政府监管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等方面内容制订执法检查方案,同时将人大执法检查与区委“促发展、保安全”大走访、大排查活动相融合,进一步发挥广大人大代表作用,推动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会议还书面审议了青浦区人大法制委关于2021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在完成会议各项议程后,朱明福主任作了讲话。朱明福强调,安全是发展的生命线,也是须臾不可放松的底线。常委会要根据代表提出的议案,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推动《安全生产条例》在本区正确贯彻实施,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夯实安全保障。

  朱明福指出,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重要监督职权。各报备机关、区人大审查机关要认真贯彻条例精神,在思想上进一步重视,在程序上进一步规范,在机制上进一步完善,在质效上进一步提升,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迈出更大步伐。

  朱明福强调,本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区六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正式拉开序幕。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尽职尽责,积极奉献,不辱使命,不负众望,做勤于学习、善于思考的表率;做联系群众、调查研究的表率;做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表率;做廉洁自律、不辱门楣的表率;努力把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做实做好,做出成效。

  根据相关规定,区人大常委会受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委托,会前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晶、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了庄严宣誓。

  青浦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区政府办、区政协办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副主任,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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