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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浦东法规”破僵局盘活市场资源

发布时间:2022-02-26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人大网

  “承诺制注销”“强制除名、强制注销”“简易注销”——《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主体退出若干规定》落地实施后,浦东新区多管齐下畅通退出渠道,市场主体出清的质量和效率大幅提升。

  就在昨天,浦发集团旗下两家非公司企业法人在公示期满后,向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提出承诺制注销登记申请并当场获核准,成为承诺制注销登记的首批受益者。截至2月14日,已有740户企业通过简易注销快速退出市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需先行完成清算才可注销,但部分非公司企业法人,包括成立较早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以及合伙企业等,往往因人员流动、账册遗失、名下资产或债权债务无法厘清等原因,无法先行清算,使企业注销陷入僵局。

  “浦东法规”的承诺制注销在不免除企业清算义务的前提下,提供了新的法定注销方式,只需“45+1”日便可完成全部流程。相关责任主体作出承诺,向社会公示满45日,没有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提出异议的,即可向登记机关提出注销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核准,一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结。此举为解散后因客观原因短期内无法完成清算的企业打通了注销渠道,也充分保障了债权人等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

  长期停业未经营的市场主体就像是“僵尸企业”,不利于营造良性循环的企业生态环境。按照法律规定,这些企业应启动清算程序,注销登记后彻底退出市场。但在实践中,由于企业解散时管理混乱、缺乏办理注销登记的主观能动性,加之退出程序繁琐、时间较长,且还有一定成本,以致产生了不少“僵而不死”企业。

  针对该现象,依据《若干规定》,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可以作出强制除名决定,公告期60日。强制除名决定生效届满6个月,市场主体仍未办理清算组公告或者申请注销登记的,通过公示系统或者政府网站催告,同步启动强制注销程序。截至2月15日,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已完成首批对从事贸易、化工等领域的100户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和35户撤销登记企业的强制除名程序;第二轮对从事食品经营、咨询等领域300户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强制除名程序也已启动。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杨忠孝表示,强制除名措施的出台,一方面能引导市场主体依法有序退出,避免因未及时退出而继续耗费监管制度成本和耗损市场资源;另一方面,通过适度强制市场主体履行法定义务,规范处理清算事务,有利于盘活重组市场资源,持续激发市场活力。

  此外,《若干规定》中的简易注销制度,从优化注销流程方面着手,通过与税务、人社等部门更深层次的配合协同,为企业开辟注销“绿色通道”,帮助企业高效、便捷退出市场。

  改革前,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限为20日,目前已缩减至10日,实现流程优化。对于创业者而言,只要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符合相关条件的,都能通过简易注销快速退出市场。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tszs/524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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