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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县人大常委会“四举措”助推人大代表履职作为

发布时间:2022-02-26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人大网

  锦屏县人大常委会把人大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基础和常委会工作的重点来抓,创新代表工作机制,四举措提升代表履职能力。

  一是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制度。为使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得到真正落实和解决,探索提出代表建议办理“七个一”工作法:即召开一次党政领导会议,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联络人员,打一次电话告知代表办理建议初步意见,起草一份规范的答复公文,开一次代表见面沟通会,进行一次代表回访,从建议的提出、办理的程序、办理的方式作出硬性规定,提高建议办理满意率。

  二是健全代表调查视察制度。为推动代表视察高质高效,出台《锦屏县人大代表调查视察制度》,紧扣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每年开展两次以上的集中视察活动,对视察发现的问题,督促“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整改,整改成效通过《常委会公报》和锦屏县人大微信公众号向代表和社会公布,对整改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约谈相关责任人。

  三是健全代表履职考核制度。健全代表履职管理制度,建立代表履职档案,督促代表依法履职,鼓励代表多提具有大局意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的建议,通过增强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实效,激发代表依法履职的工作热情。建立评先创优制度,评选优秀人大代表,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是健全代表学习联络制度。加强代表学习培训,组织新当选代表集中培训,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相关法律法规,让代表尽快进入角色,切实增强人大意识、民主意识和责任意识,激发代表自觉主动履职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双联”制度,县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乡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3-5名县人大代表,每月走访4次以上,保证常委会委员与代表联系经常化,促进良性互动。组织代表外出学习考察、调研、交流,拓宽代表的视野,有计划邀请基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来源:锦屏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刘俊明)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xwzx/sxrd/525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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