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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兴市人大: 坚持“五个必须”打造“五型代表”

发布时间:2022-02-19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人大新闻网

  

  “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请假情况整理如下……”2月16日,元宵节刚过,德兴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的工作人员就开始忙着对该市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进行备案登记。

  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方能肩负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2021年9月,德兴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法律法规,立足新时代,对标新要求,制定出台了《德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大代表履职评价办法》,明确提出坚持“五个必须”,着力打造责任型、知识型、调研型、实干型、服务型“五型”人大代表。

  为确保评价办法落到实处,德兴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市人大代表履职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从出席大会、闭会活动、联系选民、代表进站等10个方面对“五个必须”进行百分制细化量化考核,并结合代表述职情况于每年12月给每个代表赋综合评价分。对首次年度履职评价分不足60分或述职评议“不满意率”占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将对其进行约谈;若连续两年出现上述情况的,将劝其辞去代表职务。同时,根据评价分的高低,按称职人数的百分之十比例进行表彰,若届内两次以上被评为优秀的,可作为推荐连任人选的重要依据。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根植人民,只有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才能不负人民重托。”德兴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将实现履职评价办法下乡进镇,在全市各乡镇(街道)推广,切实激发市乡两级人大代表活力,促进代表依法履职尽责。(供稿:德兴市人大办程志强)


原文链接:https://jxrd.jxnews.com.cn/system/2022/02/18/0195410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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