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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人大“四步走”推动预算绩效管理重点项目高质量实施

发布时间:2022-01-15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人大

  

  为进一步强化项目预算单位绩效观念和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近年来,海曙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扎实履职,通过“议、审、督、评”四步法,推动预算绩效管理重点项目高质量实施。

  一是预先介入充分“议”。保持与政府财政部门的密切联系,在年度预算绩效管理重点项目确定后,及时召集区财政局、区预算绩效管理评审小组等举行绩效目标前期评审会,逐个听取项目预算单位情况汇报和第三方机构调查情况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为完善项目管理、提升资金绩效提供指导。

  二是大会期间专门“审”。在人代会期间,组织代表召开预算绩效管理重点项目专题审议会,围绕项目实施依据、实施内容、资金安排、绩效指标设置等内容进行专门审议,相关预算单位列席会议,对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进行说明并回答代表的提问。

  三是项目进度全程“督”。综合运用调查视察、听取汇报等方式,并依托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对项目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施“双监控”,发现绩效目标运行偏离、未达到预期进度或预计不能达到目标等情况的,及时督促采取整改措施。

  四是事后结果客观“评”。年度项目完成后,通过督促相关部门自评与委托第三方机构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效益等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指出存在问题。同时,探索深化结果应用机制,督促政府财政部门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同类项目预算安排、跨年度项目后续资金安排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原文链接:https://www.zjrd.gov.cn/sxrd/sxrdzhq/202201/t20220112_926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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