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24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提案者: 席龙海等代表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加快养老保障机制建立加大养老项目投入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624号
主办单位: 省民政厅
会办单位: 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
复文标题: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24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席龙海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养老保障机制建立加大养老项目投入的建议》(第624号建议)收悉。该建议是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督办建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飞跃牵头督办。收到建议后,交由省民政厅主办,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会办。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宣传引导的建议
(一)加强重点宣传推介。结合重要会议、重要时间节点、
重要活动等,积极加强与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媒体开展“重阳节关爱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留守老人宣传活动”等养老主题宣传。
集中开展养老观摩会、贵州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新闻发布等活动,贵州电视台新媒体动静新闻客户端等平台开展视频直播、图文直播。
(二)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单位网站、微信、微博等宣传平台发布养老工作信息;开设“尊老养老,孝达天下”“养老服务”等专题专栏,就养老产业发展标准、养老政策等进行宣传解读。联合《贵州健康报》推出“医养结合”系列报道、阿尔兹海默症预防指南专版,编印《贵州省老年人健康生活手册》,通过电视、广播网站等深入开展老年人常见病知识宣传,进一步帮助提升老年人健康知识与素养。
(三)强化综合协调联动。充分发挥老龄委综合协调作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智慧助老”行动、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行动,积极开展老龄健康宣传周和“敬老月”活动。各级卫健部门及医疗卫生机构深入基层为老年人开展现场义诊、健康体检等活动。
二、关于完善相关政策的建议
(一)出台养老服务政策。2020年2月,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等十五家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健康服务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出台了5个方面35项政策措施,不断深化医疗与养老在政策、资源、服务等三方面的有机融合。2020年11月,省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建立完善贵州省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着力建立以健康教育为前提,预防保健为主,疾病诊治与康复护理并重,长期照护为支持,安宁疗护为补充延续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强化财政资金投入,2018-2020年,共安排下达各地补助资金14.98亿元用于养老产业发展;2021年,省级财政安排一般财政预算资金8400万元用于养老服务,全省福彩公益金55%以上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目前养老类PPP项目5个,总投资约21.96亿元;2020年下达专项债券1.76亿元用于城乡养老设施建设项目;开展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围绕“政府支持、社会运营、合理定价”,政府提供土地、规划等全方位政策支持包,企业提供普惠性养老服务包,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积极争取国外贷款资金,目前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争取到世行和法开署联合融资贷款约32亿元,已进入实施阶段。
三、关于建立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议
(一)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积极建设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成并投入使用716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4117个农村幸福院,养老服务设施覆盖15.2%的城市社区和31.2%的行政村。完善养老服务机构,全省投入运营城乡养老机构1307所,其中,城市投入运营养老机构366个,床位3.8万张;农村养老机构941个,床位5.5万张。
(二)实施农村社保政策。普遍建立80周岁以上高龄津贴制度,72万农村老年人享受高龄津贴,每年发放高龄津贴3.1亿元。65.3万农村低保、特困老年人基本生活照料得到保障,2020年全省农村低保标准4308元/年,超过扶贫线;全面实施分类施保政策,对于残疾重病等特殊困难老人,增发30%的特殊困难补助金。
(三)统一养老保险制度。2014年,我省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截至目前,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917.26万人,享受待遇人数492.84万人。
四、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医疗和老年保健服务体系的建议
(一)探索医养结合新路径。采取多部门“共同建”、因地制宜“毗邻建”、挖掘优势“扩容建”、引入社会力量“助力建”、医疗机构养老机构“联合建”、公建民营、委托医疗机构托管等多种方式,有效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目前累计培育107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试点、67家省级医养结合服务示范单位、46个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试点、28个安宁疗护试点。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建成128家医养结合机构,其中两证齐全(指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或进行备案并进行养老机构备案)的医养结合机构80家;医养结合机构服务人员12475人,医养结合机构床位总数20908张,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区域)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201345人次;全省医养机构签约量达1147对,医养结合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加强人才能力提升培训,举办全省医养结合机构医疗护理人员培训班。
(二)提高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截至目前,全省共有老年病医院2所,二级以上综合医院186所,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老年病科占比达到30%,组建家庭医生团队11255个,与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签约数3790816人,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4.75%。
(三)完善失能老人照护制度。制定《贵州省建档立卡失能贫困老年人照护工作实施方案》,核准建档立卡失能贫困老年人649922人,核准出失能老年人37188人。印发《关于做好医养结合与失能老年人评估指导及老龄健康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对9个市(州)的9个县开展失能老年人评估、健康服务指导和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完成9000例的目标任务。逐年提高失能半失能特困照料护理标准,全护理、半护理标准分别达1.95万元/年、1.09万元/年。全省7个市(州)建立经济困难高龄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年发放养老服务和护理补贴4亿元,惠及2.8万农村老年人。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gzdt/dbgz/yajy/505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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