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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平安建设条例》明年起施行 重点提高学校医院等区域防控能力

发布时间:2021-12-11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平安广东建设将有法规护航。12月9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广东省平安建设条例》(下称“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围绕社会风险防控、重点防治、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作出规定,特别明确,学校、幼儿园、医院、公园等区域应当配备安防人员和设施设备,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防控能力。

  广东为何聚焦平安建设立法?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梁少芬介绍,机构改革后,我省各级综治部门已被撤销,相关职能融入到各级党委政法委,职能作用亟待明确,多方协作的运作机制也有待加强。另一方面,长期以来,省内各地开展平安建设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有必要发挥立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以法规形式固定下来,提升全省平安建设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根据第三方调查显示,2020年全省人民群众安全感上升8.1%,对政法工作满意度提升了3.4%。全省平安建设成效突出,但也暴露出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和瓶颈短板,急需立法解决。

  在此立法背景下,条例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作出了规定。例如强化重点区域防控,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公园、大型商业中心、机场、车站、港口码头、铁路沿线、出入境口岸、城中村等区域应当配备安防人员和设施设备,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防控能力。条例还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医疗纠纷防治等群众关切的内容作出规定,并明确要加强常态化扫黑除恶,完善常态化源头预防和打击整治机制。

  条例出台实施后,各地各有关部门将如何贯彻实施,如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省民政厅副厅长熊松表示,条例明确了民政部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健全基层治理机制、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平安建设的主要职责。目前,全省人均城乡低保标准达到913元/月、734元/月,人均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达到1528元/月、1275元/月,保障水平居全国前列,下一步还将继续逐年提高保障标准。同时,省财政厅计划到明年底打造一支近3万人的基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大力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

  条例规定,健全实有人口服务管理机制是平安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对此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副局长罗志强表示,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统计数据,广东常住人口1.26亿,其中流动人口5207万,年平均增长率1.91%,远高于全国0.53%的年均增长率,集中度高、流动性强。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将继续做好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在做好流动人口登记工作、推动居住证制度全覆盖、发动流动人口参与公共服务等方面中创新举措,完善机制,切实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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