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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间赛跑 为生命接力

发布时间:2021-12-04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院前医疗急救,以最快速度抢救生命,是与病魔的赛跑、是守护生命的应急系统。近年来,随着医疗知识的普及和医护人员队伍建设的加强,越来越多医护专业人员对突发疾病的患者进行现场急救,这些行为值得称赞。但面广量大的急救工作最终还要靠医疗急救机构来承担,这既是政府应当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也是城市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

  “事非经过不知难”,自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冲在第一线,面临更多考验,也更多地进入了大众的视线。在承担日常急救转运任务的同时,他们还承担着新冠病毒肺炎感染者、疑似病例、发热等患者转运任务,为新冠肺炎患者医疗救治、疫情防控等工作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江苏省院前医疗急救条例(草案)》,此次立法突出“小快灵”的特点,探索通过“小切口”解决院前医疗急救方面急需解决的问题。从名字就能看出,发生在“院前”,重点在“急救”,本质上是一种“医疗”服务,目的是发挥立法对这项工作的规范、保障和促进作用。对于立法而言,要在各个环节有所侧重,最终都要落在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上来。

  “院前”行为要加强规范。这里的规范包括患者和医疗机构两个方面。从患者方面讲,不谎报呼救信息、不隐瞒相关情况以及不扰乱院前医疗急救秩序等,是基本的要求。从医疗机构讲,要做好院前呼救信息的及时规范处理、急救现场的应急处置和患者的有效救护、院前转运及入院的有效衔接等,都需要在规范中加以完善。

  “急救”体系要加强保障。院前医疗急救体系的建立,体现的是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体现出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的原则,包括信息平台的系统化、急救能力的现代化、急救机构的网络化等。尤其是要注意,在急救过程中的“大多数”——老年人,“关键地区”——乡村,那么两者兼而有之的农村老年人则需要更多的关注和关爱。

  “医疗”服务要加强供给。专业的事需要专业的设备、专业的人去做。急救是医疗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在服务上更多体现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条例草案中明确了医疗急救人员和急救救护车的配置,突出政府财政保障、急救队伍建设和公共场所急救能力建设,将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纳入县级以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政府考核体系。

  当然,医疗急救是事关全社会、每个家庭的大事,在突出政府主导的同时,也需要每个人都掌握一些医疗常识、急救知识。卫生健康部门、红十字会、急救中心,包括各个单位组织都要积极开展急救培训,普及急救知识,增强公众参与院前医疗急救的意识和能力。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的发展,就有更大希望跑赢病魔,及时挽救更多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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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jsrd.gov.cn/sy/xwzxpl/202112/t20211202_5335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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