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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全过程监督保障全过程民主

发布时间:2021-11-27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人大网

  2021年是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年,为推动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依法开展,海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2月—6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两法两办法”[“两法两办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海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本次执法检查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省委部署,科学制定执法检查方案,关键节点向省委专题汇报,重要会议邀请省委组织部到会指导。此外,本次执法检查强化过程监督,将“事后”监督拓展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紧盯基层民主自治各环节开展同步检查,依法履行人大监督职权,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效实施。

  一、在检查组织上,突出全方位联动。一方面,强化上下联动,海南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分成四个小组深入全省19个市县开展检查的同时,指导市县人大同步开展执法检查,实现省一级与市县人大执法检查上下联动配合。另一方面,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海南省委换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巡回督导组、包联工作组的工作联系,在检查点位和检查时间上相互衔接,形成合力,确保执法检查高效有序推进。同时,确定检查人员自身知法懂法、先当专家的原则,对全体执法检查组成员和工作人员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培训,明确工作思路、检查重点、纪律要求。此外,坚持人大监督的人民性,四个执法检查小组,每组至少有3名省人大代表(含当地代表1名),在执法检查中注重听取选民意见、与选民深入座谈,把握监督的正确方向,确保人大代表充分行使监督权。

  二、在检查范围上,突出全区域覆盖。在检查层级上,省、市、县、镇、村五级全面覆盖;在检查村(居)类型上,做到村委会、居委会、农垦居三种类型全覆盖,每个小组每轮每个市县随机抽查2-3个乡镇,每个乡镇至少随机抽查2-3个村委会、1个居委会和1个农垦居;在检查点位上,省级层面实现对所有市县全覆盖,市县层面实现对所有乡镇全覆盖,省市县(区)镇四级人大100%覆盖。其中,省级检查组检查156个村(居),市县检查组检查1263个村(居),省、市、县三级检查组共检查1419个村(居)委会,覆盖全省44%的村(居)。

  三、在检查内容上,突出全要素依法。逐条对照“两法两办法”规定,梳理了30项内容的检查提纲,并制作了“一村(居)一页”的执法检查记录表,确保检查留底、见人见事。在检查过程中,严格依法监督,突出民主选举,同时兼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对照检查提纲,逐村(居)填写执法检查记录表,直面问题,并注重讲解宣传,协助新一届村(居)委会班子成员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熟练运用法治方法。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反馈,切实传导压力,加强跟踪问效,如在发现个别农垦居居民存在代写选票等不规范情况时,第一时间通报省民政厅,由民政厅督促县、镇政府反复核实,及时纠错,确保每一张选票正确无误,在“法律巡视”中真正让人大监督长出“牙齿”。

  四、在检查环节上,突出全流程监督。持续4个月的两轮执法检查,实现了对民主自治全流程的有效监督。第一轮检查重点紧盯推选村民代表、成立选举委员会、选民登记、提名候选人等“事前”准备环节,第二轮检查重点聚焦投票准备、正式选举等“事中”关键环节,还着重检查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事后”台账资料,推动民主自治各环节依法依规。每次检查均以“不打招呼的方式”对正在进行选举的村(居)进行抽查,走村入户与选民座谈,随机抽取选票、选举记录进行检查,对重点村(居)进行蹲点检查,督促会议记录不完备、选举档案不规范的村(居)及时纠错,增强人大监督刚性。

  五、在检查整改上,突出全阶段跟踪。针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第一时间反馈给民政部门和市县政府,要求实时汇报整改情况,确保及时纠错纠偏,防止出现因程序不合法带来的结果不合法问题。如:检查中发现少数村以村民代表会议取代村民会议决定村民代表具体人数和推选办法的情形,立即要求补开村民会议,完善法定程序;发现琼海市嘉积镇任期和离任审计报告格式内容不规范的问题,即刻督促琼海市各乡镇举一反三整改到位。针对普遍性问题,及时通报省政府及各市县,要求予以重视整改。如:农垦居换届选举规范和标准把握不清、村务公开不到位、村务监督流于形式等问题,都逐一督促落实整改,确保选举最终结果合理合法,整个工作形成闭环。

  持续4个月的“两法两办法”执法检查,为省委中心工作、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强有力法制保障,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有效推动了法律法规正确实施。通过执法检查,层层传导压力,把严格依法依规办事贯穿到换届选举全过程、落实到各方面,严格程序、细化操作、规范流程,确保法律法规不变通、政策执行不走样、程序环节不出错。全省2533个村委会、663个居委会(含95个农垦居)全部完成班子换届选举工作,共选举产生村(居)班子成员2.36万名,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等占比高达38.08%,高质量实现换届优化班子结构的目标。

  二是有力保障了民主选举依法开展。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充分保障基层民主权利行使。以执法检查推动选举各环节公示公开,加强换届宣传,确保人民的知情权;严防选民登记有错漏,按期公布选民名单,确保人民的参与权;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确保人民的表达权;设立执法检查举报信箱和电话,确保人民的监督权。有力推动320个重点难点村(居)全部整顿清零,确保实现换届全过程平稳有序,选举一次性成功率高达99.79%

  三是有序推动了民主管理持续规范。严格对照法律条文,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部分法律法规规定滞后的问题,同政府相关部门加强研究,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和选举规程,加强试点示范,及时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严格村民自治机制程序,拓宽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渠道,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继续促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积极推进城乡基层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下一步,海南省人大社会委将坚持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出发点,把人民群众的关切作为着力点,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评价标准,使人大监督更有的放矢、切中要害、增强实效,推动问题解决、工作改进、法律实施。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111/b2a7fb44e88345aabbda2dd17e2fe1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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