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人大系统“十大创新工作”评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全省人大系统“十大创新工作”评选工作方案》,经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确定《首次启用“湖北省选民登记信息系统”》等10件项目为全省人大系统“十大创新工作”。现予公示。创新工作项目名单、基本情况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至12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间与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调研处)联系。
联系人:伍旭
联系方式:027-87231672 hbrddyc@sina.com
附件:湖北人大系统“十大创新工作”名单及基本情况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2021年11月8日
附件
湖北人大系统“十大创新工作”名单及基本情况
1.首次启用“湖北省选民登记信息系统”
申报单位: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简介材料:省人大常委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坚持高起点谋划、高质量建设、高效率推进、高水平应用,用短短两个月时间,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湖北省选民登记信息系统”,有力推动了湖北“智慧人大”建设。系统实现了5大功能:基础数据推送功能,构建了全省统一的选民信息数据库;批量导入功能,极大减轻选民登记工作量;校验比对功能,准确识别选民资格等关键信息,全面落实“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线上快捷转移功能,选区“键对键”对接办理选民资格转移,保证流动人口、人户分离等特殊群体“流动不流失”;分析统计报表功能,实时察看分析全省选区选民登记数据,自动生成各类统计报表,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指导。截至目前,全省市、县、乡、选区四级共设立系统账号45000余个,登记选民4800余万名,登记率达到95%以上。各地普遍反映,系统的开发应用,有力提升了选民登记工作的质效,有效避免漏登、重登、错登现象,更加有利于保障选民的民主权利,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2.“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10万人大代表履职的方式创新与品牌效应
申报单位: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简介材料:2017年至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人大系统组织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三年来,全省近10万名五级人大代表累计走访群众近160万户次,代表共提出意见建议5万余件,办理43万件,落实率86%。该活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找准人大工作与服务中心大局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发现和解决了一批重点难点问题,有力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促进乡村振兴。同时,通过组织开展该活动锤炼了代表工作作风,提高了代表履职能力,推进了县级人大组织建设和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探索出了一条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新路子。
3.跨省区域协同立法保护酉水河
申报单位:恩施州人大常委会
简介材料:酉水河流经湖北省来凤县和湖南省龙山县,两县以河为界,既有上下游关系,也有左右岸关系。2015年至2017年,恩施州和湘西州人大常委会以“求大同存小异”为原则,同步协同立法制定《酉水河保护条例》,设专章规定跨行政区域协调保护机制,构建了酉水河流域保护治理新格局,使得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有法可依。恩施州与湘西州协同制定《酉水河保护条例》,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创新跨行政区域社会治理机制和探索开展区域协同立法的成功尝试。作为我省首部与外省的协同立法,具有创新示范意义,对于推动武汉城市圈、襄十随神城市群和宜荆荆恩城市群区域协同立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4.推动疫后重振的人大创新之举——代表“三进”活动助力英雄城市浴火重生
申报单位:武汉市人大常委会
简介材料:2020年5月上旬,武汉按下重启键。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人大代表主体地位,创新开展代表进企业、进社区(村)、进选举单位(选区)听取意见的“三进”活动,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广泛听取和反映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汇聚推动英雄城市浴火重生的强大合力。活动开展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民生,坚持高点定位,周密研究部署,打造各级人大代表立体联动履职新模式新格局;坚持突出主题,聚焦中心热点,充分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坚持多管齐下,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拓展代表联系群众的新阵地新方式;坚持效果导向,彰显代表作用,推动一批企业关心、群众关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坚持建章立制,促进常态长效,“三进”成为武汉代表工作新品牌。
5.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
申报单位: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简介材料: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为破解地方性法规实施难问题,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法与法规实施并重,在强调提高立法质量的同时,客观分析制约地方性法规实施的各种因素,在全国首创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的“三入”工作机制,并出台《关于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的决定》,首开设区的市出台专门决定推动地方性法规实施之先河,从制度层面构建起党委领导、人大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实施、全社会参与的地方性法规实施格局。这项工作得到了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的肯定,《法制日报》头版进行了专题报道,获评2019年度湖北省“十大法治创新案例”。十堰、泉州、龙岩、漳州等多地参照出台相关决定。
6.创新拓展立法联系点社会功能努力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
申报单位:襄阳市人大常委会
简介材料:襄阳市人大常委会是全国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至今仍是全省唯一的国家立法联系点。立法联系点主要特色有: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原则和要求贯彻到立法的全过程各方位。二是典型示范好。截至目前,共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交办的66部法律草案的意见征询工作,整理上报意见建议1127条,被吸收采纳164条。完成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38部法规草案的意见征询工作,上报意见建议251条,为国家立法和我省立法作出了“襄阳贡献”。三是创新力度大。具有四大社会功能:完善机制、构建网络,打造汇聚民智的建言站;上接天线、下接地气,打造畅通民意的直通车;拓展功能、开拓创新,打造良法善治的助推器;弘扬法治、实践民主,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宣传台。四是影响力强。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常委会法工委先后刊发10期工作简报、2期内参推介襄阳作法,中央电视台、《中国日报》、《中国人大》先后5次聚焦宣传,先后有40多批次省内外参观团到襄阳学习考察立法联系点工作。
7.探索“1+4”代表向选民述职新途径 开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新局面
申报单位:京山市人大常委会
简介材料:本届京山市人大常委会在多年代表述职评议工作的基础上,修订了评议办法,推行代表届内1次面对面和4次书面述职的“1+4”模式,健全“6643机制”,即述职前制定方案,明确组织主体、述职对象和内容,开展述职前活动,推选选民代表和中心发言人等6项工作;评议大会确定代表报告述职、选民代表中心发言人点评、选民代表提问、述职代表现场答复、投票测评、表态发言等6个环节;注重运用职务代表带头述职、选区代表集中述职、中心发言人点评、选民代表自由提问等4种方式;述职后采取述职结果奖惩、结果公开、选民意见整改落实等3项措施。本届共组织召开代表述职评议大会412次,组织选民代表参加会12万余人次,回复和办理提出的各类问题和意见1300余条,有力推动了农村公路改造等民生实事的解决;先后对5名涉及违法违纪和述职评议不称职的代表劝其辞职。代表述职评议工作,践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让人大代表在选民监督下履职成为常态,让选民参与国家事务管理渠道更加畅通,其工作经验被全国人大《联络动态》、《楚天主人》等主流媒体和刊物采用,在全国、全省推广。
8.一网通“办” 全天候“联”——着力打造“互联网+代表履职平台”升级版
申报单位:宜昌市人大常委会
简介材料:本届以来,宜昌市人大常委会着力打造“互联网+履职平台”升级版,构建起“1+3+N”的代表履职平台体系,即1个平台有PC、APP和微信公众号3个应用终端,可连通各级人大门户网站、联系群众微信群QQ群等即时通讯媒体,形成了市县乡村一体化、全天候服务人大代表和联系群众的“云平台”。主要特色有:一是实现“学、文、问、案”一网通办,服务代表履职无盲点。上传人大、“一府一委两院”规章制度及代表履职经验650件,方便代表了解人大工作,自学相关知识;发送工作通知及短信119946条,实现文件和信息快速传递;代表1728人次线上参加征求意见、问卷调查、专项工作评议等知情知政活动,及时向人大、政府了解情况、建言献策;代表对人代会期间的5项工作和闭会期间的16项活动情况分类进行网上登记,自动生成年度履职情况统计表并以代表团为单位向社会公示;实现议案建议从草拟暂存、提交审核到交办办理、结果评价、审核督办和视察调研报告管理等全流程网上办理。对办毕提交的答复件,平台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向代表提交,对代表提出的486件意见建议未得到有效解决或未予以明确回复的,退回重办或作为跟踪办件予以处理。二是移动赋能,密切联系无障碍。公示代表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群众可随时选择代表互动交流“云沟通”。居(村)民近千人次通过扫描代表二维码、链接平台或即时通讯媒体,直接反映问题。平台的升级和使用全面提升了宜昌“智慧人大”建设水平和工作实效,被《中国人大》和《联络动态》、湖北人大《楚天主人》等广泛推介。
9.以“四评”激活力 扎实推进“四个机关”建设
申报单位:黄冈市人大常委会
简介材料:近年来,黄冈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人大“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在实践中探索形成干部评星、质效评估、工作评特、考核评优的“四评”工作机制,有效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一是干部评星,提高党员干部战斗力。每月评选党员之星、履职之星各一名,每季度评选文明委室一个。评选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2020年实施以来,累计有15个委室,54名机关干部获评。二是质效评估,提升依法履职执行力。制定常委会会议议题工作质量评估办法,每两个月对常委会会议议题质量进行评估,确保会议更加高质高效。2020年以来,累计对6次会议审议的34个议题工作质量进行评估,评估方式采取由主任会议成员、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各委室负责人组成的评估组进行无记名打分,按照评估办法,评出“好”“较好”等次,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三是工作评特,提高人大工作创新力。每半年对各部门自荐的特色亮点工作开展特色项目评选活动,鼓励专(工)委创新求特、务实求效。四是考核评优,提高班子向心力。将平时考核、实绩评价、民主测评与干部职工岗位目标责任结合起来,排名公示。常委会机关将“干部评星”“考核评优”与干部任用有机结合,评估结果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近两年来,先后有近20名干部得到提拔重用。黄冈人大创新推出“四评”工作,评出了党员干部的能力、潜力和动力,形成了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有力推动了人大“四个机关”建设,相关做法获得《人民日报》等媒体的刊载和推介。
10.补短板强基础 强力推进县乡人大建设
申报单位:咸宁市人大常委会
简介材料:本届以来,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启动补短板工程,着力加强县乡人大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市委2次召开高规格县乡人大建设推进会,转发关于规范乡镇人大工作的意见、出台规范县级人大组织机构设置的意见等,对文件落实情况逐个县(市、区)、乡镇进行3轮督查,破解了困扰县乡人大多年的干事缺人手、行权无章法、事情无钱办、履职无平台等难题。主要成效有:一是机构设置更加健全。每个县设2个专委会、4个工委会和1个办事机构;专设乡镇人大办公室;统一悬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牌匾。二是力量配备更加优化。县级人大机关行政编达23个以上,常委会专职组成人员比例达到60%以上,每个乡镇配备人大主席、副主席、办公室主任、人大干事4名专职干部。三是活动保障更加到位。乡镇代表活动经费和履职补助标准进行量化,列入预算保障。构建高效的代表工作阵地体系。四是履职行权更加规范。县乡人大各项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和会议质量明显提高;乡镇人大会议、主席团会议每次召开时间、议题安排等都有具体规定。在“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中,全市三级人大整体联动,5000多名五级人大代表共同参与,收集意见建议5996条、推动解决问题5680个,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了人大力量。咸宁加强县乡人大建设的相关做法,得到《人民代表报》《湖北日报》《楚天主人》等主流媒体报道,新疆博州及省内荆州等地纷纷前来考察学习。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111/0b7865f0bc0d44a6a57d5adf9e347a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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