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人大“三个坚持”助推全县公墓建设和管理
发布时间:2021-10-27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人大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墓建设和管理,积极贯彻落实殡葬改革精神,推行青山白化管理,今年以来,苍南县人大常委会全方位开展公墓领域专项监督工作,不断助推全县公墓建设健康发展。
一、坚持公益属性,助力逝有所安。丧后安葬一直以来是老百姓关注的焦点热点。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县人大常委会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深入开展调研,撰写调研报告,集成问题清单,督促县政府加快《苍南县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0-2035)》编制进度,全面落实《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60号)规定,实现公益性公墓回归“公益属性”。截止目前,全县27个公墓单位已落实提供公益免费墓位6339个。
二、坚持均衡布局,盯紧制度建设。针对公墓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历史存量、需求实量和规划增量“三量”区域均衡的布局原则,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推动县政府出台相关落实方案,督促县政府构建形成以节地生态为主导、公益性为主体、营利性为补充的殡葬服务供给格局。今年以来,我县共拆除违建公益性公墓8座墓穴1180穴,平毁2座违建公益性公墓硬化基础约5.3亩,注销批而不建公益性公墓4座,有效遏制了青山“白化”现象。
三、坚持绿色殡葬,倡导文明新风。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发动全县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切实加强殡葬改革宣传力度,树立节地生态文明殡葬新风,积极倡导移风易俗,传递文明理念。通过全县人大代表以身作则,带头践行殡葬改革新理念,共同推动全县营造浓厚的文明殡葬、生态节地安葬的良好氛围,为苍南县公墓建设管理工作扎实顺利推进蓄积人大智慧和力量。
原文链接:https://www.zjrd.gov.cn/sxrd/sxrdzhq/202110/t20211026_922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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