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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人大“三二一”工作法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发布时间:2021-10-21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人大

  

  近年来,北仑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积极探索“三二一”工作法,不断提升了代表建议意见办理质量。

  强化“三个沟通”。一是强化与代表沟通。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交流,了解代表的真实意图,并协助代表进一步规范完善建议意见,增强建议意见的针对性和可行性。二是强化与政府部门沟通。在对代表建议意见进行汇总后,及时与政府督察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确保及时召开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明确相关办理单位的职责、办理标准和办理时限。三是强化与承办单位沟通。在代表建议意见进行交办后,及时将代表提出建议意见的原因和目的告知承办单位,积极为代表与承办单位面对面沟通创造条件,为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措施提供参考依据,增强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实效。

  确保“二个到位”。组织领导到位。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在建议意见办理前、办理过程中、办理结束后都积极参与,确保承办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专门抓,不断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办理力度,扎实推进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督促检查到位。把经常性深入承办单位进行督促检查作为确保代表建议意见取得实效的关键,并及时协调处理办理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对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久拖不办的单位,及时指出并计入考核。

  开展“一次评估”。9月中下旬,区人大常委会都组织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一次绩效评估,邀请代表、选民、街道工委负责人等重点围绕年度正在办理和仍未办结的代表建议意见进行满意度测评,分为“满意”“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档。对于建议意见办理不力的部门,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出说明,并拿出具体的办理措施,明确办理时限,确保代表建议意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原文链接:https://www.zjrd.gov.cn/sxrd/sxrdzhq/202110/t20211020_922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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