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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各级人大热议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21-10-20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人大网

  以江苏生动实践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时代内涵——全省各级人大热议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在江苏各级人大引发热烈反响。大家表示,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对照“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与时俱进推动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以江苏生动实践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时代内涵。 

  坚定不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以党中央名义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在党的历史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上都是第一次。全省各级人大和人大干部倍感振奋、备受鼓舞。现场参会的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龙翔表示:“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习总书记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刻回答新时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系统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部署要求,为我们做好地方人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主任周琪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了“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全新政治制度”等重要论断,对“全过程人民民主”作出了系统论述,提出了人大要建设成为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的明确要求,这些都使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进一步增强了光荣感、自豪感和使命感、责任感。

  这次会议的召开,全面凝聚了全省各级人大必须以高标准自身建设努力打造“四个机关”,特别是强化政治机关意识的共识。“必须旗帜鲜明、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毫不动摇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礼祥的观点也是全省人大干部的共同看法。苏州市相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屈玲妮表示:“我们要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大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确保党委和政府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

  这次会议的召开,全面提升了全省各级人大的制度自信。省人大外事委主任邵伟明感到,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对于我国坚持走自己的道路、坚定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意义重大。省人大财经委代理主任委员周铁根表示,在党领导中国人民从容应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取得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一个又一个胜利的进程中,人大制度发挥了重要的制度保障作用。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人大制度自信,并将其置于“四个自信”中予以深刻把握、不断强化。

  这次会议的召开,为全省各级人大如何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提供了方法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各级人大必须全方位履职尽责。无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一平认为,这要求人大始终胸怀“国之大者”,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进一步把着力点放在更加主动系统谋划上、放在更加积极对接跟进上、放在创造性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上,充分发挥人大制度优势。苏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振一表示,苏州在建设展现“强富美高”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的新征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大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着力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苏州样板,特别是要深刻认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奋斗目标。

  传递人大工作民生温度,最大限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深刻阐释,为开展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提供了科学行动指南。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问需于民,人大履职选题要来自群众意愿。体现在地方立法工作上,就要让每一部法规都装满民意。在江苏人大“十四五”工作规划中立法部分,民生立法项目占了将近一半,在各设区市立法中,人民群众所需所盼也是立法天平最重的一端。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冯其谱表示,要切实把改革发展所需、人民群众所盼、社会各方关注的立法项目及时列入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坚持精细化立法、立管用之法,不断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工作的途径,从制度上保障立法质量。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腊生认为,地方立法要做到人民参与立法的全方面化、民主立法的全过程化,把征求群众意见贯穿到立项、起草、审查、修改、通过以及实施和监督等各个环节,在征求意见过程中特别注意听取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包括基层老百姓的意见。“我们不仅要听,更要纳,在每一部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审查修改过程中,都要做到民意采纳的实效化。”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问计于民,履职过程依靠群众支持。为此,必须畅通民意表达渠道。“要搭建舞台保证人民参与,通过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效贯通、有机衔接起来,特别是在地方立法时坚持问计于民,广泛听取和吸纳各方面的意见。”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唐道伦表示,要建立更多民意表达“直通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基层、来自群众,熟悉情况、反映民意的群体优势,引导他们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为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我省许多地方正在推进的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就是这一论断的地方生动实践。例如泗阳县近年来通过无记名电子表决共票决产生170项县级民生实事项目,覆盖了教育医疗、住房改善、精准扶贫、生态环境等,逐步从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向民生全域拓展,还建立了项目会商、督查及评议考核制度,助推民生实事项目从“民提、民管、民受益”到“办实、办好、办满意”。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还须问效于民,履职答卷交给群众评判。“要在现有民主立法制度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保障人民全过程、有序参与立法工作的制度机制,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立法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赵建阳表示,除了要健全法规立项机制、健全开门立法机制外,还要健全立法评价机制,在法规实施后,适时开展立法后评估、执法检查,通过对涉及人民权益的重要制度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委托独立第三方对法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等方式,在质量评价上更多地让人民参与、让人民评判,并依据评价结果及时修改完善不符合人民利益的法规制度。

  “人大工作向上攀登,人大力量就要向下扎根。”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庄中秋表示,将一手抓人大代表作用发挥,一手抓常委会履职效能提升,既要发挥人大代表植根人民、知情直接的优势,更好代表人民依法行权,又要自觉接受人民评判和监督,保证让代表发声、让群众打分。

  让权力机关的监督与人民心声同频共振

  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途径和抓手。比如,我省人大环境资源系统聚焦生态环境领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近几年相继开展了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有力促进了我省生态环境质量的显著改善。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主任汪泉表示,“十四五”期间还将相继开展长江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并检查人大对碳达峰碳中和有关决定的实施情况,用法治力量守护好长江母亲河和海洋环境资源、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用好监督权,必须围绕工作大局、贴近基层实际、关注百姓民生等原则选准监督议题。盐城市盐都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顾其斌认为,开展监督首先要坚持党领导,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紧扣党委中心工作确定人大工作重点,把准党委决策意图适时作出决议决定,有效凝聚人民共同意志,监督推进“一府一委两院”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确保为民用权、阳光用权,不负代表信任、人民厚望。

  “地方人大作为权力机关,工作要与人民群众的心声心语同频共振。”盱眙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林波认为,要坚持把百姓的关切作为人大监督的着力点,一方面管住“钱袋子”、盯住“官帽子”、看住“法槌子”,另一方面持续关注群众关心关注的教育、健康、交通等热点问题,对群众关心的问题不解决不放手,对列入监督的事项不达效不松劲。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人大监督质效的重要标准。“监督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推动问题解决,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仪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仲玲表示,将继续抓住审议意见书办理这个关键环节,每个议题聚焦3-4个群众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形成清单式、条目化的审议意见供承办单位限期办理,相关工委全过程跟踪督办,常委会开展满意度测评,以此做实监督工作“最后一公里”。(记者 陈月飞)

  编辑: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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