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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必答题

发布时间:2021-10-09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9月28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开展工作评议。今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紧扣乡村振兴这一时代主题动作频频——督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建议、听取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专项工作报告、上下联动开展工作评议、启动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进行专题调研、组织代表专题视察乡村振兴……省人大常委会打出的一套组合拳,为推动我省乡村振兴注入了新动能。

  “务农重本,国之大纲。”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我们党关注的重大问题。从农村包围城市、开展土地革命,到社会主义农村土地改革,再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百年党史可谓一部农民组织史。在经济日益发达的今天,在工业化、城市化的大背景下,如何处理工农城乡关系,是党制定政策的重要内容。人大持续聚焦“三农”,紧扣乡村振兴这一主题积极开展工作,恰逢其时、十分必要,更是践行初心使命的重要体现。

  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把脱贫攻坚战摆到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从脱贫攻坚到乡村全面振兴的有效衔接、有机融合,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的战略决心。今年,从国家到地方,乡村振兴局纷纷挂牌,这不是简单的部门隶属、机构职能的转变,而是传递一个明确的信号,作出久久为功全面践行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宣示。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有力的行动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服务全省工作大局、紧盯基层群众关切,把工作重点落到乡村振兴中来,使农业农村成为人大发挥职能作用、体现制度优势的广阔天地。

  早在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对乡村振兴促进法进行了审议,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重要意义在于把乡村振兴的具体内容法定化,促进工作责任转化为法律责任。地方人大工作既要推动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部署要求贯彻落实,确保乡村振兴战略在我省全面实施,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监督保障乡村振兴促进法有效实施。

  “你们这里高标准农田的标准是多少?地方配套多少?”“今年你们有没有土地指标用于农业项目?用了多少?”“民宿经营状况怎么样?投入成本高不高?在经营上还有什么困难?”每到一处,这些问题总是被调研组的同志反复问起。涉及到“钱、地、人”等核心要素,不仅是基层关心的,也是人大工作持续跟进的。

  “现在要防止非粮化、非农化,我们很多土地都已经种上了果树,不知道后面需不需要恢复?如果恢复了,大家的损失就大了。”这是在镇江市召开的人大调研座谈会上,一名来自世业洲镇的基层干部反映的农民心声。为此,省农业农村厅的负责同志在现场回应:对于原有的农业结构调整项目原则上保持现状,但不得出现新的耕地用于非粮化、非农化的行为。这使很多与会者吃下了“定心丸”。

  把政策解释到位,解决基层困惑,提振干群信心,这也是人大工作汇民心、聚民意的有效途径。在下一步工作中,除了要解决政策“有没有”“好不好”的问题,更重要还是要重视政策“落不落地”的问题。“最后一公里”看似近在咫尺,但实际上却要越过政策从纸上到田头、到农家、到心里的层层沟壑,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因地制宜、精准发力。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广大农民生活芝麻开花节节高。”在一片丰收景象里,习近平总书记的诚挚慰问饱含着对“三农”工作的期望。乡村振兴将带着这份嘱托,不断走出铿锵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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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jsrd.gov.cn/sy/xwzxpl/202109/t20210930_5322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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