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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九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1-10-09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北京人大网讯 9月28日,平谷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共六项议程:会议表决通过,决定接受沈洁辞去北京市平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郗琳辞去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朱博力、李子腾、刘琳、赵文侃四名同志为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伟同志为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表决通过了区法院个别干部人免职事项;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区政府关于发展乡村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推动平谷区大桃产业高质量发展议案2021年度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平谷区“七五”普法工作情况和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听取了区监委关于深化农村廉政体制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平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屈志奇主持会议并指出:1、扎实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武器。2、继续按照各项工作时间节点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3、认真做好常委会议题监督、组织开展专题询问和协助市人大立法调研等重点工作,助力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4、认真做好代表工作,要持续发挥每月20日代表接待选民日联系群众作用,继续加大对未完成的代表建议和为民办实事工程督办力度,确保按期完成。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福芝、王昕、尉欣、张东伟及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区政府区长吴小杰,副区长徐素芝、韩小波,区监委主任赵凌云,区法院代院长杜岩,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曹伯利,区人大街工委主任、乡镇人大主席,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原文链接:http://www.bjrd.gov.cn/xwzx/gqrd/202110/t20211008_25080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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