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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人大规范“四个标准”建好“代表之家”

发布时间:2021-09-28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淮北市濉溪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考核约束、强化服务保障,多措并举推进“代表之家”建设。

  规范建设标准。按市、县、镇三级人大代表分别划分代表小组,明确职责分工,推选政治意识强、法律政策水平高、社会活动能力强、热心为大家服务的代表为代表小组组长,配备专职联络员。各个代表小组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依法组织开展代表活动。按照“六有”(有组织、有场地、有设施、有制度、有资料、有记录)要求,全县11个镇建设市、县、镇三级人大代表活动室共67个,确保每个代表小组均有固定的代表活动场所。

  规范学习标准。采取小组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县人大代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代表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提升代表的政治素质和法律素养。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前,有针对性地组织代表学习相关政策法规。认真落实常委会会议、重大视察、调研活动邀请镇人大主席、代表小组负责人、人大代表制度,为人大主席、人大代表熟悉了解常委会工作、掌握履职技巧提供便捷渠道。全县各镇人大定期召开代表小组组长会议,传达上级人大指示精神,通报代表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座谈交流。

  规范制度标准。严格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制度,实现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全覆盖。县人大门户网站设立主任信箱,畅通代表和广大群众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的渠道。完善人大代表视察和调研制度、履职登记制度、履职档案管理制度、述职评议制度、小组活动公示制度、学习制度和履职考核办法,真正做到代表小组年初有计划、月月有活动、年底有总结。把代表个人信息、小组年度学习计划、小组视察调研工作计划、固定接待日接待计划、小组年度述职评议计划和固定联系选民情况等在代表活动室和村务公告栏进行公示,方便人大代表与群众双向联系,接受群众监督。

  规范履职标准。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选好活动主题,力求贴近中心、服务大局、联系群众、反映民生。各代表小组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在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民生工程、项目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开展政策法律宣传,走访联系选民、接待选民,调研视察等各类活动。全县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响应县委号召,深入镇村、社区、企业、校园,了解群众和企业诉求。通过人大代表活动室“载体”和代表小组“推手”,镇、村两级建立起了一套规范、行之有效的监督和调解体系,对于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安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充分利用新兴网络媒体,向县人大代表发布人大工作动态、介绍先进经验、传递学习资料、解答工作咨询,促进代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原文链接:http://www.ahrd.gov.cn/article.jsp?strId=16326268458377315&strColId=acc09c2104be4f07b99b469109845a8c&strWebSiteId=1448865560847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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