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全国工作 > 正文

国有资产范围不清晰、指标不完善,全国人大监督如何补短板?

发布时间:2021-09-28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人大

  9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办公室主任刁义俊在接受记者集体采访中介绍,在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发现,由于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比较薄弱,目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各类国有资产的范围还不够完整、清晰,还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科学完整的国有资产报表体系,摸清部分国有资产的底数还存在困难。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评价指标体系不够完善,对管理情况做出客观全面的评价还比较困难。

  刁义俊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有资管理情况产进行监督近四年来,发现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制度不够完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尚未统一;适应管资本要求的管理机制不够完善,一些政府部门派出的董事、监事无法有效履行相应职责;薪酬制度、经营绩效评价机制不够科学等等。

  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刁义俊介绍,监督发现单位占有使用支配体制下推进特定资产调剂使用、共享共用缺乏有效机制;教育、卫生健康、文化等公共事业领域的分级监管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统筹发展要求衔接不到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资产报表等基础性工作不完善;存在超标准、无预算配置资产,违规出租出借、处置资产,闲置浪费丢失等现象,等等。

  此外,在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监督还发现国有资本布局规划机制不够完善,重复投资、同质化竞争广泛存在;国资监管机构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之间的出资人权责边界尚未理清,一些试点企业成为“换汤不换药”的翻牌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中非国有股东有效参与企业治理的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改革进展缓慢,整体规模偏小,职能作用发挥有限,等等。

  刁义俊还表示,在今年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监督调研中,我们也发现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体制还没有完全理顺、确权尚未到位、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刚性不足等问题,将在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国人民报告。

  刁义俊称,为解决上述问题,2020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使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规范,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刚性。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将加快形成人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加快完善人大国有资产联网监督系统,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法律体系。


原文链接:http://www.spcsc.sh.cn/n8347/n8350/u1ai23871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