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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高院发布《意见》,为遵义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提供司法服务保障

发布时间:2024-12-17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2月10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遵义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发布会上,遵义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武荣介绍了遵义市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的相关情况,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卢飏代表遵义法院就如何贯彻《意见》作发言。

  

  

  

  

  今年4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上强调,要“积极培育城市群,发展壮大一批省域副中心城市”。7月29日,省委、省政府出台支持遵义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若干政策的意见。9月12日,省委、省政府召开支持遵义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工作推进会。

  为此,省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对接、精准把握遵义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的司法需求,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着力为省域副中心建设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省法院经过全面调研和科学论证,制定《意见》于今天正式发布。

  《意见》共分为五个部分十六条,紧扣省委、省政府支持遵义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的若干政策,立足法院工作职能职责,找准司法服务保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为省域副中心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坚持公正高效司法,服务保障遵义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意见》提出,依法加大对侵犯茅台、习酒等知名白酒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支持遵义法院建立涉白酒产业纠纷案件快立快审机制,深化中国酱香白酒主产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站、红缨子糯高粱司法保护基地的实质运行,强化对酱香型白酒酿造技艺的司法保护,助力世界酱香型白酒产业核心区建设。依法惩治盗采矿产资源等涉矿领域违法犯罪,依法妥善化解和审理矿产资源、页岩气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纠纷案件,助力遵义“富矿精开”。在遵义重要旅游景区设置和完善司法工作站、巡回审判点,优化“司法+旅游”一站式司法服务,助力遵义旅游产业化发展。推动遵义知识产权 “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加大侵犯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加强对新技术、新领域、新业态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助力遵义新质生产力发展。

  完善城乡融合发展司法机制,服务保障遵义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意见》提出,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进一步完善“庭、站、点、员”四级便民司法服务网络,加强对偏远乡镇、易地扶贫安置点、基层矛盾纠纷易发地的司法供给,逐步构建城乡统一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依法妥善化解和审理遵义中心城区与绥阳、湄潭、桐梓一体化发展以及重点项目建设引发的用地审批、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及安置补偿、工程建设、劳动争议等各类纠纷案件,开展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普法宣传等服务,保障项目有序推进。建立完善遵义红·湄潭翠芽、凤冈锌硒茶、正安白茶、余庆小叶苦丁茶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司法保护工作站,助力遵义特色产品出海。依法妥善化解和审理涉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各类纠纷案件,助力遵义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和全国优质绿色食品工业基地建设。

  强化一体化司法保护,服务保障遵义优化生态环境、人文环境、营商环境。《意见》提出,推进“生态+产业”法庭建设,将“以竹代塑”、生态旅游等涉重点绿色产业纠纷案件集中到环保法庭审理,完善跨区域、跨部门生态保护协作机制,探索生态环境多元共治模式。建立完善司法碳汇认购机制,支持遵义法院联合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等科研院所开展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科学繁育、种质资源保护及增殖放流、标准研究,加强对赤水河、乌江“两河”和茶、酒产业“两带”的综合保护。坚持“尊重史实、依法保护、合理利用、永续传承”原则,依法妥善化解和审理红色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产生的物权确认、招商引资、合作开发、建设工程等纠纷案件,推动红色资源合理有序开发,保障红色产业健康发展。完善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多渠道、高效率、低成本化解涉企纠纷,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省法院还将建立完善各内设机构与遵义中院对口联系、业务指导、督促落实等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具体工作举措,推动《意见》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全力服务保障省域副中心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建设发展。(文图: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甘玥)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xwzx/mtgz/202412/t20241210_863230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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