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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9-22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人大网

  代表提案者: 陈仕林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加大土地出让收入返还和转移支付的力度,支持贵阳市现代山地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159号

  主办单位: 省农业农村厅

  会办单位: 省财政厅,贵阳市政府

  复文标题: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9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陈仕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土地出让收入返还和转移支付的力度,支持贵阳市现代山地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贵阳市土地出让收入的返还和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议

  为支持贵阳市发展,省财政自2003年起实行对贵阳市的土地出让收入返还政策。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贵阳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10〕15号)文件规定,对于原黔府办函〔2003〕78号文件实施的贵阳市土地出让收入返还于2010年继续执行,并延续至“十二五”期末。2015年再次将贵阳市上划省土地出让收入给予返还补助的执行期延长到2020年。2021年,根据“强省会”五年行动相关要求,2021年—2025年,省级分享贵阳市的土地出让收益全额返还贵阳。贵阳市享有的土地返还政策,是全省九个市(州)中唯一独有的差异化财政体制支持政策。2010年—2020年,省级已累计返还贵阳市土地出让收入72.97亿元,下达的资金全部由贵阳市统筹安排用于经济社会发展。

  近年来,省财政不断加大对贵阳市的转移支付补助力度,省财政下达贵阳市转移支付补助由2015年的158.07亿元增加到2020年度的269.95亿元,年均增长11.3%,比全省平均增幅高1.2个百分点。

  二、关于“重点支持贵阳市现代山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提高贵阳市‘菜篮子’保供能力”建议

  一是强化资金支持。省级财政在地方财政收入增幅回落,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的情况下,仍大力支持各地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19〕222号),明确全省农田建设补助中央资金和省级补助标准合计按1500元/亩进行补助。2019年以来累计安排贵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4.95万亩(其中:2019年任务11.7万亩、2020年任务11.75万亩、2021年任务11.5万亩),已下达资金4.35亿元(其中:2019年1.76亿元、2020年1.72亿元、2021年0.87亿元),剩余0.89亿元预计在2021年全部下达。

  二是强化政策支持。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提升行动试点方案(2021-2022年)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1〕84号),确定贵阳市乌当区、开阳县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提升行动试点县。在确保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基础上,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按市场化原则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提供融资便利。对符合条件的农田建设项目,积极支持申报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基金。筹资还款来源主要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流转收益、土地流转和产业发展增值收益等。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备案入库后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在满足本区域耕地占补平衡需求的情况下,可用于占补平衡指标省域调剂,所得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是开展试点建设。贵阳市在省级政策的支持下,采取“政府+公司”建设模式,乌当区、开阳县政府作为项目责任主体,负责统筹辖区内项目选址、立项、备案、验收,确保项目新增指标顺利入库和指标交易收入返还项目实施主体。贵阳金地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乌当区项目投资建设主体、贵阳市农投集团作为开阳县项目投资建设主体,负责项目规划设计、资金筹措、项目建设。乌当区、开阳县项目建成后,交由贵阳市农投集团负责发展产业。省农发行已授信15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贵阳贵安现代山地高标准农田建设。由实施公司先行融资建设,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新增耕地、旱改水等指标流转所产生收益的80%作为项目还款来源,20%作为实施公司收入。在融资银行(省农发行)设立实施公司、县级政府、银行三方共同监管专户,项目所产生的新增耕地类指标出售收益直接进入专户。

  四是提高“菜篮子”保供能力。贵阳市将围绕粮食安全和“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以现代山地高标准农田为载体,坚持农业标准化种植、设施化生产和特色化发展,因地制宜选好优势单品,实施精准化种植,提高亩产值,促进菜篮子、果盘子、茶园子、药坝子、奶瓶子“五子登科”五大优势产业提质增效。

  下步,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实施“强省会”五年行动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黔党发〔2021〕1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提升行动试点方案(2021-2022年)的通知》(黔府办发〔2021〕84号)相关要求,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继续给予贵阳市积极支持,助推贵阳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农田建设工作的支持。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gzdt/dbgz/yajy/4712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