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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区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1-09-22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北京人大网讯 9月17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吕桂富,副主任郭永华、闫承发、张景军、贺常荣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任江浩,区法院院长王罗颐列席会议。会议决定了有关人事事项,表决通过关于调整北京市延庆区选举委员会和乡镇选举委员会部分人员的有关事项,听取并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情况的报告,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城乡规划实施和土地资源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北京市长城文化带保护发展规划(2018年-2035年)》情况的报告、关于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和国际滑雪度假旅游胜地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会议强调:要持续深入落实《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规定,发挥法规刚性约束作用,确保绿水青山得到有效保护,推动生态优势加快转化为高质量绿色发展优势;要以城乡规划为引领,推进减量发展,提升城乡品质和整体风貌,全力以赴建设最美冬奥城;要严格落实长城保护责任,深挖长城文化内涵和历史价值,为地区高质量绿色发展注入绿色动能、文化动能;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和国际滑雪度假旅游胜地建设为引领,让冬奥遗产真正成为能给延庆人民带来福祉的聚宝盆;要高质量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以实绩实效助推法治延庆建设。


原文链接:http://www.bjrd.gov.cn/xwzx/gqrd/202109/t20210922_24988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