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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闭会

发布时间:2024-11-24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人大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闭会

  决定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明年1月召开

  

  

  11月20日下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济南闭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杨东奇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王随莲、王良、范华平,秘书长张斌出席。

  会议表决通过《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决定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明年1月召开;表决通过《山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山东省院前急救条例》;审查批准有关市人大常委会报批的十五件地方性法规和决定;表决通过《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4年省级第三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表决通过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经过表决,免去宋文娟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任免人民法院有关审判人员职务,免去人民检察院其他检察人员职务。

  

  

  杨东奇在讲话中指出,要务实高效做好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各有关方面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相互密切配合,确保会议如期顺利召开。要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组织好代表会前集中视察、调研等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为参加大会审议、提出议案建议做好准备。要组织好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深入人心,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副省长王桂英,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霍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顾雪飞,省监察委员会、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部分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有关专家顾问和基层同志列席会议。部分公民旁听会议。

  

  责编:屈庆硕 徐榕悦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6171/202411/bc28e2f1-d8ce-4988-96ac-8a965488d0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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