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法纪通报 > 正文

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5号

发布时间:2024-11-04 作者:佚名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黑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已由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0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s://www.hljrd.gov.cn/content.html?id=66623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