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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4-10-16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0月12日,罗甸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光龙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素芬、张良琴、韦祥荣、王德银、赵乐夫,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赵俊,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及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罗甸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议案,听取拟任职人员作供职报告,公布任前法律考试成绩,表决人事任免事项,为新当选人员颁发任命证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要求,新任命的同志要坚定政治立场,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讲政治贯穿本职工作的全过程,确保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确保工作依法、规范、高效进行。要严格依法履职,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加大对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做到不枉不纵,确保监察、检察、审判等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加强自身建设,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清正廉洁、公正执法。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忠诚履行职责,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作者:王冬至)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xwzx/sxrd/202410/t20241014_859355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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