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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人大持续提高执法检查工作实效

发布时间:2021-09-16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人大

  

  近年来,平湖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从规范化、实效性入手,注重全流程全要素监督,不断提高执法检查的精准化高效化水平。

  一是制度重塑,让执法检查更有章。市人大常委会对2007年制定的《平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执法检查的规定》进行了修订。内容覆盖了议题选取、方案拟定、组织实施、报告审议、整改反馈各个阶段方方面面,尤其是对检查范围、检查方式、汇报主体、结果运用、效果评价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细致的规定。如在检查方式上,结合数字化改革要求,提倡“要注重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对于提请常委会审议的执法检查报告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报告,进一步明确了汇报主体和汇报形式。

  二是问题导向,让执法检查更有力。以真找准问题、真抓住问题、真解决问题为工作重心,选题聚焦问题,检查突出问题、整改直面问题。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养老、教育、食品安全、大气污染防治等人民群众关切的民生领域确定监督项目,坚持在学法的基础上开展执法检查,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把执法检查的重点细化为有具体内容的“检查清单”,在审议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把问题挖深挖透,突出“问题清单化”。执法检查报告在明察暗访、开门监督、广纳民意的基础上以晒问题、找原因、提建议为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盼。

  三是全程闭环,让执法检查更有效。从召开动员会,到实地检查,从常委会审议到问题整改,从反馈落实情况到开展“回头看”,在工作流程上,更加注重了全过程全要素的监督。同时,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对整改效果的评价机制,明确对于执法主体整改不力的,将监督程序延伸至后续处理环节,与专题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形式有效结合,通过持续的跟踪问效让监督真正形成“闭环”。


原文链接:https://www.zjrd.gov.cn/sxrd/sxrdzhq/202109/t20210915_920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