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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大“五个力”助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发布时间:2021-09-16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人大

  

  近年来,温州市人大常委会依托职能优势,强化依法监督,坚持“五个发力,助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一是在制度建设上发力,推动问题整改“长效化”。出台《温州市市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和《温州市市级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其中专设章节和条款,进一步明确审计监督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要求。

  二是在依法审议上发力,推动问题整改“科学化”。坚持每年两次的常委会会议,分别听取同级审报告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报告。在会前由财经委全体会议对同级审报告进行初审,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同时。每次常委会会议上,组成人员对于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给予高度重视,提出许多建议意见,财经委及时梳理相关情况,纳入常委会审议意见交政府研究处理。

  三是在数字赋能上发力,推动问题整改“信息化”。高度重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并利用联网监督,推进审计整改落实。将审计开发的督改平台纳入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实时知晓各类审计报告、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及时有效地监督年度审计计划项目实施和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实现人大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全程跟踪,有力有效地推进了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

  四是在协同推进上发力,推动审计工作“联合化”。加强协调,提前介入,指导审计部门将下一年度审计项目与人大监督重点相结合。近年来已形成了常态化协同机制,审计部门在确定年度审计计划时,在征求市人大常委会意见之后,将下年人大监督重点要求融入到审计计划,提升了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协同效益。

  五是在结果运用上发力,推动问题整改“高效化”。在部门预决算审查方面,要求在同级审项目安排中,持续开展部门预算执行专项调查和人大交办的重点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并开展重点部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专项跟踪调查,进一步督促整改落实。将审计发现问题、处理结果及整改情况,交人大部门预算审查专家参考,并通报财政部门,要求在预算安排时充分运用审计结果。开展整改情况调研时,邀请纪委监委参与配合,强化审计发现问题后续处理的监督。

  


原文链接:https://www.zjrd.gov.cn/sxrd/sxrdzhq/202109/t20210915_921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