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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来宁开展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法调研

发布时间:2024-09-26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人大网

  9月3日至6日,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调研组来宁开展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法调研。

  

  全国人大社会委调研组在银川市金凤区长城花园社区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固原、吴忠、银川三市的部分乡村、社区,通过随机交谈和发放问卷方式,与村居委会成员、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和基层群众深入交流,详细了解我区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特别是对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的意见建议。调研期间,分别在三个地级市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各级人大、政府及相关部门、基层人大代表及专家学者对“两委”组织法修订草案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充分肯定我区在“两委”组织法实施中的经验做法,认为我区实施工作善于探索、敢于创新,取得了积极成效。调研组强调,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两委”组织法是保障宪法实施、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法律。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修改“两委”组织法的重要意义。要坚持问题导向,健全选举、民主监督管理等制度,积极回应城市和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实践中的问题。要坚持系统观念,注重与其他法律相衔接,统筹推进“两委”组织法的修法工作,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自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范子荣)


原文链接:http://www.nxrd.gov.cn/rdxw/rdyw/202409/t20240924_9251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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