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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太湖流域工业污染防治专项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4-09-26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人大

  

  7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环资城建委关于推进太湖流域工业污染防治专项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分组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专项监督报告表示赞成,认为报告严格对照省委、省政府《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总结成绩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深入细致,提出的建议具有较强针对性。大家一致认为,近年来我省始终把工业污染防治作为太湖治理的核心任务,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呈现绿色转型步伐明显加快、涉磷整治力度明显加大、设施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监督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的良好态势。流域各地以及生态环境厅等省有关部门落实《行动方案》的力度是大的,不少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治理成效也是明显的。今年上半年,太湖湖体平均水质达III类,总磷浓度同比下降10%,达到良好湖泊标准,为2007年以来同期最优,这也是落实效果的有力印证。但严格对照《行动方案》要求以及建设世界级生态湖区的目标,在流域传统产业升级、资源高效集约利用、污水分质分类处理、企业治污设施运行管理、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必须正视并努力加以提升。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强化太湖流域工业污染防治,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太湖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强烈的改革思维和法治思维,推动工业污染防治与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紧密结合、与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协同共进,加快实现太湖水质根本性改善。要继续紧盯《行动方案》落地见效,确保《行动方案》安排的重点任务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坚定转型促发展。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太湖问题的治本之策,统筹传统产业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加快构建竞争力更强、含绿量更足的现代产业体系。优化布局、分区管控。有效落实我省国土空间规划,探索编制太湖流域国土空间规划,站在流域性角度,优化空间功能布局,高效配置空间资源,提升空间功能价值,塑造更加符合现代化要求的空间形态;制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和管理细则,综合考虑太湖三级保护区的资源禀赋、发展定位、环境准入,尊重发展规律和区域差异,实施“一单元一策略”的精细化管控,推动各保其安、各施所长,实现保护与发展相协调。目录指导、有序进退。依据《太湖流域禁止和限制产业产品目录》,指导环湖各市抓紧制定一、二级保护区工业企业关闭搬迁、改造提升计划,报省政府备案后稳妥实施。对标先进、高标升级。推动流域各地制定或完善新一轮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方案,对标国内甚至国际先进标准,突出前瞻性,定位高水平。建议省有关部门就印染、电镀行业升级改造开展深度调研,学习浙江、广东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解放思想、打通卡点,为传统产业升级创造更多的政策空间和有利条件,在绿色转型发展中稳定市场预期、坚定企业家信心。集约利用、集群推进。推进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的成果应用,依法依规制定实施差别化政策措施。完善绿色工厂梯度培育机制,明确政策导向,树立行业标杆。建立严格的计划用水管理和用水统计直报制度,适时修订我省工业用水定额标准,适度提高领跑值和先进值。在太湖流域率先制定完善一批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地标”,支持开展行业、园区和企业集群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以“标”引导,以“质”为先,切实加强审核质量管理和评价认证结果应用。

  二、强化法治固基础。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在太湖治理中更好地体现法治思维、运用法治力量。推进科学立法。建议省有关部门开展修订《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前期论证,特别是对第四十三条、四十六条等核心条款的实施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和科学评估,把修法关注点更多放在如何强化环境指标管控、推动排污总量下降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良性互动上,寻求多重目标下的动态平衡。大力支持有关地方人大把太湖治理作为重点领域,开展小快灵、真管用的立法。严格公正执法。坚持“严”字当头,保持执法力度,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针对突出问题、关键区域开展“点穴”式的生态环境督察,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发动全民护法。持续加强太湖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完善环境违法行为群众有奖举报机制。鼓励各级人大代表以太湖治理为主题设立代表工作站或观察点,及时收集民意、反映真实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切实提高参与广度和监督深度。举一反三,加强专项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也为迎接下半年新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做好准备。

  三、完善设施强支撑。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必须依靠系统完备、布局合理、安全高效的环境基础设施做支撑。有力推动分质处理,在全面排查、科学评估的基础上,指导流域各地制定工业废水处理专项规划,明确项目清单和时间表,优化相关政策,有序稳妥推进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有力推动雨污分流,出台相关标准指南,明确工业企业内部雨污分流建设要求,规范雨排口定期检测制度,杜绝工业废水借雨水管网跑冒滴漏、偷排漏排等行为。有力推进“绿岛”建设,按照“集约建设、共享治污”理念,为生产工艺相同、污染物性质相似、地理位置相近的中小企业提供更多公共环境治理设施,实现污染物的统一收集处置和治理设施的专业化运营。有力推动设备更新,抓住国家扩大内需、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的政策机遇期,引导企业用好用足支持政策,加快淘汰落后产品设备,推动污染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和迭代更新。

  四、精准治理提质效。抓关键、有准头、成体系、重实效,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建立排口“全账本”,按时保质完成流域工业排污口的排查、溯源和规范化整治,适时开展“回头看”,尤其要把一级保护区内的各类排口彻底摸清、编号管理,切实做到有口必查、有水必测、有源必溯、有污必治。巩固拓展涉磷企业整治成果,深化源头减、过程控、末端治,将含磷废酸作为危废全生命周期监管的重点,推进跨部门的大数据综合运用,提高“穿透式”监管能力,堵住管理漏洞。就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厂的磷排放标准开展调研论证,同步研究激励支持政策。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抓紧打通排污许可与环评、环境监测、执法监管、总量控制、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等制度连接,使排污许可制度真正成为排污单位守法、执法单位执法、社会监督护法的基本依据。研究制定深化排污总量管理改革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总量指标区域置换、预留备用、预支使用、共享共用等机制,持续优化环境要素资源的调剂配置,更大力度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认真落实《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推动排污许可证与排水许可证的“两证”衔接和融合管理。大幅提升智慧监管能力,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体系,用好污染物“热力图”,完善从数据收集、问题识别到解决方案的快速响应机制,切实把污染防治建立在工作责任清晰、污染来源清晰、治理重点清晰、技术路径清晰的基础上。加强绿色政策和先进技术的有效供给,进一步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体现激励导向的环境经济政策,真正让舍得投入、用心治污的企业受尊重、得实惠。加强绿色先进适用技术的研发推广和集成应用,定期编制发布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在推广技术的过程中,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慎提“零排放”,避免过于理想、脱离实际、造成被动。

  五、协同管控防风险。太湖流域转型发展还有一个过程,任何时候都要牢树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做好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的充足准备。扎实推进生态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强基提能”三年行动计划,突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太浦河等敏感区域,健全重点园区、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常态化开展重大环境隐患排查和闭环整改,完善上下游信息通报、协同处置、联防联控机制。持续加强特征污染物的治理监管力度,建立完善企业涉酚、涉氟、涉重金属以及相关有机化学品的监测比对“指纹库”,形成污染物精准溯源、快速锁定和有效处置的能力。认真落实我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在太湖流域率先制定实施新污染物专项环境调查监测工作方案,科学评估环境风险,筛查识别环境风险较大、需要优先控制的新污染物,并针对其产生环境风险的主要环节,采取源头禁限、过程减排、末端治理的全过程管控措施。


原文链接:http://www.jsrd.gov.cn/qwfb/syyj/202409/t20240923_5733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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