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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人大常委会:立良法促善治 谋发展谱新篇

发布时间:2024-09-21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改革是动力,法治是保障,立法则是重要基础,推动高质量发展,夯实法治基石不可或缺。

  自2015年10月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铜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共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11部,为助力绿色铜仁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坚持党的领导 把牢立法正确政治方向

  铜仁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立法全过程,把握立法正确政治方向,做到市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围绕市委部署开展立法。坚持把立法工作置于全市工作大局中思考和谋划,按照“急用先立”原则,加快重点领域立法,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报请铜仁市委审定,立法中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向市委请示报告,构建事前请示、事中汇报、事后报告全链条工作闭环。

  建立立法保障机制。建立完善的地方立法体制机制,成立了铜仁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配强专门立法人员负责立法工作调研、跟进和落实,同时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立法专项经费,保证了立法工作的经费需要。

  

  坚持以民为本 制定务实管用之法

  立什么、如何立、何时立?群众关注的难点痛点是什么?社会发展的堵点盲点在哪里?如何突出地方特色?这些是铜仁市人大常委会认真思考和讨论的问题。

  一直以来,铜仁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编制上,充分收集群众意见、了解群众意愿,确保人民意志通过立法途径充分实现;在立法过程中,探索立法起草审议机制,建立“专班起草、专题调研、专家助力、专门程序”立法机制,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依托全市11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咨询专家库等优质资源,广集民情、汇聚民意、集聚民智。

  聚力生态环境保护。铜仁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保护优先,不断强化生态文明领域立法,对铜仁“一江一山一古城”优先立法保护,颁布实施了《铜仁市锦江流域保护条例》《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铜仁市锦江干流大江沿岸建设管理条例》《铜仁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通过立“严法”致力于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守护铜仁的绿水青山。

  聚力城乡建设管理,出台了《铜仁市农村饮用水管理条例》《铜仁市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铜仁市电动摩托车管理条例》《铜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有效解决了农村饮用水安全、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电动摩托车规范和住宅物业管理等问题,提升了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营造和谐有序人居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聚力历史文化保护。为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铜仁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铜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铜仁古城保护条例》《铜仁红色遗址遗迹保护条例》等。通过条例的出台与实施,并制定一系列可操作、能落地、有特色的保护管理措施,以法治方式守护了铜仁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

  

  坚持立行并重 保障法规落地生根

  在推动法规落地落实过程中,铜仁市人大常委会着重从普法宣传、配套制度、执法机制、问题整改等方面着手,不断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积极推动地方性法规列入普法、进入执法、融入司法。

  注重法规宣传。把全面学习宣传地方性法规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从法规立项入手,到法规起草、审议、通过施行,加强全过程各环节持续宣传,创新建立法规宣传“八个一”机制,努力营造“边立法、边宣传、边普法”的良好氛围。

  注重贯彻实施。每部法规颁布实施都提请铜仁市委召开贯彻实施大会,同时采取专题培训、宣传宣讲、法规“一图解读”等措施加强宣传,为法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注重监督问效。把保障和推进法规的贯彻实施作为人大依法履职的重点工作,作为推进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措施,综合运用执法检查等多种监督手段,加强对法规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专题听取11部地方性法规实施机关实施情况的报告,建立“问题交办、跟踪问效、评估销号”闭环监督机制,确保法规贯彻实施落地见效。同时紧盯法规贯彻实施,对需制定和完善配套措施的法规,督促市人民政府制定配套措施,确保各项地方性法规真正执行到位、落到实处。

  站在新时代新征程起点上,铜仁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推动立法与时代同步、与改革同频、与实践同行,以高质量立法为绿色铜仁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xwzx/sxrd/202409/t20240919_857259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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