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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人大: 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作

发布时间:2024-09-12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人大新闻网

  近年来,渝水区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从年初工作计划统筹、成果共享、制度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凝聚监督合力,切实发挥人大监督在其他各类监督中的牵引性作用,助推渝水经济高质量发展。

  强化计划对接,科学开展监督。区审计局在年初制定审计项目计划时充分征求区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建议,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年初的工作计划安排,每年有针对提出相关建议,挖掘不同监督角度的契合点,做到互通有无,彼此参考。例如,2023年度区人大拟审查区民政局、区教体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建议区审计局开展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和教育领域工程项目建设审计,为审查提供参考,助推患民政策落地生根。

  强化协作配合,有序推进监督。组织开展重大项目投资情况专题调研。听取审计部门对全区EPC项目和工业园区及融资平台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情况。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明确调研重点方向,提高了人大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监督效能。组织开展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题询问。听取审计和国资部门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组织区人大代表对审计、国资、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就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题询问,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组织开展对相关单位依法履职情况的评议工作。区人大安排对16个区政府重点工作部门依法履职情况进行调研,并开展满意度测评。调研前,区审计部门对被评议的单位进行经济体检,把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民主测评范围,通过以评促改增强各单位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强化信息共享,凝聚监督合力。区人大常委会根据调研、审查、执法检查等人大监督结果情况共享给区审计部门,同时区审计部门将审计发现的问题每季度通过预算审查联网监督平台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问题清单和数据资料,通过信息共享,实现优势互补,凝聚监督合力。

  强化制度建设,构筑长效机制。出台了《渝水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暂行办法》,明确区人大常委会对重大项目的监督应当与审计监督、财务监督协同配合,细化了监督职责。每年确定对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开展过程监督;出台了《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工作的实施意见》,每年听取被审计单位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以制度形式强化部门之间的联动作用,推动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协同性、有效性,增强监督合力,助力渝水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渝水区人大供稿)

  


原文链接:https://jxrd.jxnews.com.cn/system/2024/09/10/0206292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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