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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以法治力量助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创建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2024-09-05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人大网

  9月2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听取五市及自治区有关部门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工作情况汇报,征求《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的意见建议。

  今年以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安排部署,将听取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创建示范区工作情况专项工作报告、修订《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为做好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修订条例准备工作,结合常委会开展的民族团结“一法一条例一决定”执法检查工作,专门组成调研组,对创建示范区工作情况、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在调研基础上,召开座谈会,听取了自治区民委关于专项工作报告起草、自治区司法厅关于条例修正草案起草情况,与会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就报告和条例草案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认为,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是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落实党中央部署的政治责任,是实现伟大复兴、建设美丽新宁夏的现实需要,是深化创建成果、续写民族团结新篇章的积极实践。要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宁夏做好铸牢工作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大蓝图”中的重要地位,准确把握铸牢工作在现代化美丽新宁夏建设“大棋局”中的主线定位,厚植铸牢理念、抓实铸牢工作、浓厚铸牢氛围,切实增强做好创建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系统谋划高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不断夯实示范区创建的思想、物质、实践和法治基础,努力在促进民族关系和谐、维护民族团结和睦上作出示范,在构建“六共”格局、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上作出示范,在创建“5585”模式、推动共同体建设有形有感有效上作出示范,在探索创建工作评价标准、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指标体系上作出示范,在完善政策法规制度、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上作出示范。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巩固成果,结合前期调研、座谈会上所提意见建议,把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摸清楚、把存在的问题分析透、把对策建议提具体,向常委会会议提交出高质量的工作报告和法规草案,以法治力量助推示范区创建走深走实,彰显制度优势。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民宗外侨工委王利宁)


原文链接:http://www.nxrd.gov.cn/rdxw/rdyw/202409/t20240904_9179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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