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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召开深化开发区预决算审查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4-09-05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聂雪松8月30日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的工作要求,9月2日至3日,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先后召开市财政局主要处室和开发区财政局负责人会议,就进一步深化我市开发区预决算审查改革工作进行讨论交流。

  

  

  

  会议认为,按照市委的工作部署,从2023年开始,我市5个开发区预算草案纳入市级预算草案并单独列示,与市本级预算草案一并按程序提交市人大同时审查,批准后执行。开发区预算调整、决算纳入市级预算调整、决算按程序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开发区预算执行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在市财政局的精心指导和帮助下,5个开发区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认真编制预算方案,严格执行市十五届人大三次、四次会议和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及调整方案,切实兜牢“三保”底线,注重发挥财政政策的提升效能,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两年来开发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实践表明,在市委的领导下,开发区预算管理改革取得了实效,开发区财政预算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得到提升,为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保障。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要求“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对我们开展预算决算审查监督作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我们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改革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聚焦“强省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按照市委即将召开的全会部署的改革内容和改革目标,以钉钉子精神狠抓任务落实。

  会议强调,我们要在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不断规范完善开发区预决算审查工作机制。要聚焦“健全预算制度、健全税收制度、完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等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改革新要求,谋划思考在先,分析预判在前,为履行开发区预决算审查监督职能做好支撑,为党委政府决策做参谋。要坚持问题导向,把准改革的重点和优先方向,合理安排改革举措的先后顺序、节奏时机。要加强系统集成,注重协同联动,积极探索与扎实推进相结合,在针对性和精准性上加力提效,使开发区预决算审查监督的制度不断完善、力度不断加大、深度不断拓展、效果不断增强,充分形成改革和发展的合力,以深化开发区预决算审查工作新质效助力贵阳贵安高质量发展。(撰稿人:禄旭)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xwzx/sxrd/202409/t20240904_855413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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