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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发布时间:2024-09-01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人大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牢牢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②

  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

  既要为人民而改革,也要依靠人民来改革,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才能充分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曾经,一些地方政务大厅“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各部门之间经常相互推诿扯皮,企业和群众办证办事不得不多头跑、反复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办事难、办事慢等问题,新时代以来,各地涌现出“一窗综办”“一网通办”“一枚印章管审批”等一批改革创新之举。政务服务之变,成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价值取向的生动折射。

  坚持人民至上,既是价值观,也是方法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贯彻的“六个坚持”重大原则,其中之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学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

  为什么人、靠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决定》强调“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实绩实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检验改革”,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党的十八大以来,各方面推出2000多个改革方案,逻辑起点和价值旨归都是为了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变成现实。以人民利益为重、以人民期盼为念,不仅改革的科学性、落实的有效性能够得到保障,改革本身也会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

  中国式现代化既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也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民生为大”的深层逻辑,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标注了出发点、蓄积起原动力。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贯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重大原则,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注重从就业、增收、入学、就医、住房、办事、托幼养老以及生命财产安全等老百姓急难愁盼中找准改革的发力点和突破口,多推出一些民生所急、民心所向的改革举措,多办一些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实事,让人民共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发展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正确的道路从哪里来?从群众中来。”人民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没有人民支持和参与,任何改革都不可能取得成功。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引,浙江诸暨超过90%的基层矛盾纠纷都在镇、村两级的社会治理中心得到化解。从北京“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到浙江“最多跑一次”,再到福建三明综合医改,无不是依靠群众推动的社会基层治理创新。这些切实有效的改革举措,逐步复制推广到了全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任务越是繁重,越要站稳人民立场,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既要为人民而改革,也要依靠人民来改革,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才能充分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今天,人民群众还有不少操心事、烦心事,民生工作还有不少不如人意的地方。改革要奔着问题去,解决问题要务求实效,检验改革要依靠人民评判。汇聚14亿多中国人民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磅礴力量,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就没有干不成的事,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就没有迈不过的坎。

  


原文链接:http://www.nmgrd.gov.cn/mtjjx/202408/t20240829_4329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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