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人大:“四个精准”抓实专题调研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今年来,镇远县人大常委会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作为,全力开展“靶向”监督,始终聚焦中心大局和民生关切,坚持“四个精准”,抓实专题调研,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围绕中心工作,精准确定监督主题
一是结合重点工作,找准“新方向”。什么样的定位,决定什么样的方向。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保持政治定力,自觉服从服务于县委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着眼大局,精准监督,依法行使职权,拟定《镇远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会议议题计划》,确保依法监督、正确监督和有效监督。
二是围绕“十四五”规划,紧握“总龙头”。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本年度工作安排,深刻理解“十四五”有关重要讲话、重要论断,发挥人大制度优势,精心选好监督议题,进一步落实主动、担当、精准、有效的工作理念,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三是切实关注民生,保障“真满意”。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呼,我有所为”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污染防治等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政府工作中的招商引资、全域旅游、城乡建设等短板和薄弱环节;紧紧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社会高度关注、迫切需要解决的义务教育、市容环境、医疗卫生等突出问题,在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人民群众意愿心声的基础上,经过深入分析研究,精心选择、科学确定监督主题。
深入实地调研,精准查摆突出问题
一是扩大调研范围。调查研究作为人大监督的重要方式方法之一,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调查研究摆上重要位置,并将调查研究列入年度计划,多层次在乡镇、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等地开展调研,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部门、深入群众,多方位、多渠道地调查了解情况,确保调研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是丰富调研方式。坚持把传统调研方法和现代调研手段相结合,充分运用实地察看、听取汇报、跟踪调查、随机调研等灵活多样的方法开展调研。今年,县人大常委会召集专项工作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参加座谈会7次,听取专项工作情况汇报9项,全面把握全县工作情况。调研深入现场、实地察看项目建设进度和工作完成情况,直观了解存在问题和差距。
三是抓实调研过程。县人大常委会注重调研综合性、全局性和前瞻性,做到调研工作有的放矢,体现计划性、影响力。县人大常委会建立联动调研机制,定期不定期向基层人大、人大代表征集调研课题,搞好乡镇人大上下联动调研,鼓励和支持代表们发挥各自专长开展和参加调研活动,深入基层,了解实情,掌握第一手资料,从调研活动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寓监督于支持之中,提高“主动性”、“参与率”。
广泛讨论审议,精准提出审议意见
一是认真听取部门意见。从尝试探索到全面展开、从规范程序到形成机制,县人大常委会注重充分调动各部门间的联动,加强与乡镇人大的联系,安排相关委室向政府部门及时通报工作具体安排和进展情况,同时加强内部协调配合,深入部门、社区、企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提高服务保障工作水平。
二是广泛开展代表讨论。在开展调研过程中,各级人大代表发挥了主体作用。县人大常委会主动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让代表参与到建议办理的全过程,及时了解所提建议的办理进程,定期听取代表对建议办理措施的意见并抓好落实。今年,共征集代表意见建议134件,与代表联系沟通300余人次,真正实现“代表之家”成为联系选民的场所、议政督政的平台、倾听群众心声的窗口,让代表真正做到勇于“直问”、敢于“真问”、善于“深问”。
三是深入开展集中审议。今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围绕易地移民搬迁后续扶持体系建设、营商环境、旅游产业发展等专题开展调研7次,并提出审议意见30余条,形成调研报告6篇。今年4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长江十年禁渔”专题询问,通过委员针对报告内容提出问题、报告人回答询问,加深了对有关问题的认识,使提出的审议意见更有针对性和建设性。
坚持全程监督,精准抓实问题整改
一是注重“快”字,及时反馈审议意见,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根据调研工作的实际需要,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审议意见,迅速协调相关工作部署,对调研工作中提出的问题,逐项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了具体的责任单位,要求各责任单位对提出的每一个问题、每一项建议,都要抓紧落实整改,凡是事实清楚、情况明确、马上可以解决处理的,要立即进行处理;对于问题复杂、涉及面广、一时解决不了的,指定专人负责,制定针对性的方案,加快推进;对一些难以解决的特殊问题,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始终确保思想认识到位、措施制定到位、责任明确到位、台账健全到位、限期整改到位。
二是突出“严”字,坚持问题导向,形成监督常态化。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强化工作监督需要,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制定执法检查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施办法,对执法检查的范围、议题确定、组织实施、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处理反馈以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范围、跟踪落实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和实化,初步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人大机关依法监管、企业部门自我管理、全社会自觉参与的监督常态化新格局。
三是落实“改”字,实地察看整改效果,听取整改成效,变会上监督为实地监督。根据工作需求,县人大常委会、常委会各专委主动深入办公现场、施工现场、工厂车间开展走访调研,实地察看整改效果,听取整改成效,掌握实际情况,找准需求,及时梳理汇总整改问题建议,为部门企业提供合理化建议,有效架起党委政府与群众的连心桥,确保整改办理真正在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供稿:镇远县人大 滕晖)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gzdt/jdgz/zhbd/460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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