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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赴岳阳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一规定”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4-09-01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人大网

  

  

  执法检查组在临湘市原农药厂土壤污染治理项目一期工程现场,检查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执法检查组在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检查能源企业节能减排情况。

  

  执法检查组在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厂外污水渗漏问题整改现场,检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情况。

  8月28日至29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乌兰率执法检查组到岳阳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一规定”执法检查,同时检查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

  

  执法检查组在湖南岳阳国际集装箱港岸电工程现场,检查船舶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执法检查组在九禧府建设项目现场,检查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执法检查组兵分两路,一路深入企业和工程项目现场,与有关单位、企业和项目负责人面对面交流,聚焦工业污染、建筑扬尘、车船尾气、污水排放等领域开展检查;另一路暗访组不打招呼直插现场,以随机检查与重点摸排相结合的方式,调查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一规定”在岳阳执行情况。29日下午,组织岳阳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填写法律知识调查问卷,并召开执法检查汇报反馈会,听取岳阳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一规定”情况的汇报,反馈执法检查情况。

  

  召开执法检查汇报反馈会。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乌兰在会上讲话。

  乌兰指出,此次全省人大系统四级联动,组织开展执法检查,目的就是以“法治护绿人大行”的走深走实,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推动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实施,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以人大之为、法治之力加快美丽湖南建设。

  乌兰强调,要坚持政治责任与法治责任相统一,深刻认识岳阳作为“守护好一江碧水”的首倡之地所承担的为全国作示范,为全省守门户、立标杆的重大政治责任;对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一规定”中各方的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社会责任等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以法治责任的落实,支撑政治责任落地。

  要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相贯通,充分认识人大执法检查的法定性和严肃性,切实把抓好问题整改,作为依法履职、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试金石”,立说立行、抓紧制定整改方案,拉条挂账、层层压实责任,严格标准、分类限期整改。要注重打造监督“闭环”,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及时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共同做好执法检查“后半篇文章”。

  要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发力相结合,将法律作为治理依据,发挥执法检查对法律法规的“深度体检”作用,以监督检验立法、推动立法,找准“小切口”,善用“小快灵”,聚焦解决实际问题,加大立法调研力度,将前期有效经验上升为法律,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的作用,进一步扎紧法规制度的笼子,为生态环保依法行政提供法治保障。要紧扣宣传普法、能力提升、重点领域、从严监管、群防群治,坚持各方参与、多管齐下、综合施策,重视发挥人大代表的带头和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的精准性和科学性。

  要坚持经济发展与生态环保相促进,通过执法检查,针对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摸清底数,找准症结、抓好整改,在“治标”上下真功、见实效;同时,从深层次查摆思考,倒逼政绩观发展观端正,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倒逼发展向绿色低碳转型,积极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路径,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努力在建设名副其实的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中交出精彩答卷。


原文链接:https://www.hnrd.gov.cn/content/646842/63/142214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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