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黄元带队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习考察相关地方立法工作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张黄元带队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促进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议事制度等主题,学习考察相关地方立法工作经验。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贾志勇、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尕藏才让、省人大法制委分党组成员程旭文、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陈锦花随行。
考察组一行先后前往喀什、和田地区和乌鲁木齐市,深入企业及项目现场,详细了解新疆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现状,学习考察因地制宜发展光伏产业、一体化推进“光伏+荒漠化治理”的典型做法,为创制《青海省促进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条例》探访成功经验。期间,考察组还走进街道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大代表联络站,与基层代表及人大工作人员交流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心得,以基层智慧启发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完善工作。
张黄元指出,新疆与青海区位相邻、山水相连,特别是南疆区域昆仑山脉沿线的地形地貌、日照强度、气候海拔等自然条件,与我省部分地区十分相似,其发展清洁能源产业的好经验好做法极具参考价值、应予充分借鉴。新疆与青海人文相近、民俗相通,在主动发挥基层人大和代表作用、服务全区中心大局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积累了宝贵经验,为我省进一步规范和改进人大工作探明了方法路径,值得认真总结研究吸纳。
张黄元强调,当前全党上下正在掀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高潮,考察组要以此次学习考察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思维、创新工作方式,聚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加强新领域新赛道制度供给,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提高立法质量等重大要求,深刻理解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丰富内涵和内在要求,主动将学习考察所见所闻、所思所得转化为推动清洁能源产业地方立法和人大议事规则修订的工作动力,在认真研究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青海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和人大工作的实际,认真做好调研成果的转化、固化工作,切实把新疆行之有效、适应我省实际的措施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夯实我省清洁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法治根基,以实绩实效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供图:法工委法规二处)
原文链接:https://www.qhrd.gov.cn/gzdt/gzyw/202408/t20240826_2210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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