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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新罗区人大常委会开展《龙岩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暨《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1-09-10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人大常委会

  

  9月3日,龙岩市新罗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带领执法检查组,对全区贯彻执行《龙岩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暨《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一行前往江山镇“年年发”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相关销售点和曹溪街道莲庄社区公共安全应急教育馆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点,实地察看“一法两例”贯彻执行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

  执法检查组强调,一要广泛宣传,提高宣传实效。以基层两委换届为契机,重新修订村民、居民公约,让禁燃限放成为移风易俗新时尚;抓住农历初一、十五和传统节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提前入户走访、教育劝导、友情提醒,让禁燃限放成为群众的行动自觉;充分利用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优势,积极与主流媒体合作,切实加大《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宣传覆盖面。二要部门联动,强化源头监管。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要主动认领任务,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流通、经营、燃放各环节的整治、巡查、打击活动,确保运转不脱节。消防救援机构和应急管理、公安、住建、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履职,形成合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三要综合施策,消除违法行为。强化执法巡查,发动基层工作者参与管理。加强压力传导,将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列入平安村(社区)、文明村(社区)考核内容。“八五”普法责任单位要将“一法两例”实施纳入法律监督重要议题,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执法、列入普法,常态化严管严抓、打防结合,营造全民尊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将“一法两例”实施引向深入。



原文链接:http://www.fjrd.gov.cn/ct/11-172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