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地方工作 > 正文

余庆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4-08-24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8月21日至22日,余庆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韦泽福,副主任林世栋、饶小佳、李黔疆、余忠、刘胜刚、郭远宏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会议由韦泽福、郭远宏分别主持。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23年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批准了余庆县2023年财政决算。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规范余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设置的决定(草案)》,设立余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作为余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机构。不再保留余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免去:李波同志余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李颖同志余庆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决定免去:张远光同志余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白万勇同志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张羽庆同志余庆县林业局局长职务。任命:梁建同志为余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信访室)主任,谭达同志为余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信访室)副主任,方国江同志为余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韦钦国同志为余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杨国军同志为余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陈静同志为余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定贵同志为余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子营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王云芬、袁忠龙、杨正萍三名同志为余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子营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任命:李治强同志为余庆县监察委员会委员。决定任命:白万勇同志为余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李波同志为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陈国庆同志为余庆县林业局局长。

  会议表决同意田维建、陈国庆同志辞去余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同意李波同志辞去余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余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会上,韦泽福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周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廖正山,县政协副主席、县财政局局长杨先礼,县人民法院院长景贤江,县政协办、县人民检察院、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子营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全媒体记者 龙洁)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xwzx/sxrd/202408/t20240823_8544879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