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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听诊”林业生态 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21-09-10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近日,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三个方面整改建议,推进林业生态文明建设。

  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对林业生态建设的认识。全县上下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要充分认识林业的生态功能,努力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充分认识林业的经济功能,努力发展林业产业,促进乡村振兴、农民增收;充分认识林业的社会功能,努力增加就业和建设“太美太湖”。

  强化规划引领,切实保护好林业生态。结合当前“十四五”专项规划的编制,坚持生态优先和严格保护原则,科学编制县林业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继续抓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和生态公益林补偿工作,进一步完善管护体制,强化乡镇、村管护职责,努力探索生态公益林补偿的形式和办法,提高管护成效。抓好库区湿地保护,尽早谋划泊湖湿地公园项目建设,切实加强花亭湖库区湿地监测与保护力度。继续抓好低效林改造,通过抚育施肥、改接换种、防虫治病等手段,加大低效林改造力度。继续抓好项目争取工作,力争更多项目进入国家和省、市项目库,增强林业发展后劲。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妥善有效处理受感染的树木,阻断传染源。

  增强部门联合,建立健全林业生态建设长效机制。县政府要把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强有力的领导体系,层层明确职责,建立健全林业生态建设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相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积极参与和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切实加强林业队伍建设,选好配齐专业技术人才和生态护林员等。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级林长责任,积极推进林业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加强组织协调,健全我县全民义务植树管理体系,提高义务植树成效。进一步规范林权流转行为,促进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林业生态建设。

   (余澍)


原文链接:http://www.ahrd.gov.cn/article.jsp?strId=16312661789687938&strColId=31abadc4e9e344459eea391427eee128&strWebSiteId=1448865560847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