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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交流暨专题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4-08-24 作者:佚名 来源:湖北人大

  8月21日上午,广水市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交流暨专题培训会,传达学习全国、省备案审查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确定的各项制度和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市备案审查工作正规有序发展路径,为“法治广水”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分管副市长、法检两长,市人大常委会各专工委室主任,市政府办、市监察委员会、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有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各镇、街道人大主席(主任)、开发区人大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全国、省、随州市规范性备案审查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市政府办、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及陈巷镇人大围绕本单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行交流发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秀玲作了讲话。

  会议指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法定职责和重要职权,是保证中央令行禁止、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的重要制度安排,要充分认识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这一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的迫切需要;是完善人大监督职能,提高监督实效的有效途径;是遵循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发展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会议强调,一是要聚焦目标任务,激发创新活力,力创工作特色。要坚定政治方向,自觉接受备案审查监督;提升专业水平,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配强配齐队伍,加强业务培训,学习各地经验。二是要突出工作重点,聚焦备案审查工作显性、规范化、延伸化、智慧化、专业化,推动备案审查创新发展。2022年至今,广水市所有规范性文件经广水市人大各专委会主任初审后,由法制工作委员会完成最后审查工作,同时文件上传至省人大备案平台,实现了报备、备案和审查三个100%。广水市还先后开展营商环境、计划生育政策、生态保护等专项清理,共废除失效文件36件,废止5件,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的法制统一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是要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释放监督效能。要完善制度建设,依法依规开展备案审查,建立备案情况核查通报制度,健全备案反馈机制,落实档案管理制度。强化统筹联动,提升备案审查整体合力,加强基层监督,打通备案审查“最后一公里”。(吴芸)

  责任编辑:李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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