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人大常委会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检查
日前,津南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本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实地检查。
执法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走进中建理想城项目工地、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昆兰苑小区,掌握第一手资料,详细检查法律实施情况。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汇报,全面了解法定职责履行、法律责任落实、法律执行质效情况。代表们认真查找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执法检查组指出,噪声扰民是当前公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新修订的噪声污染防治法,为我们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武器,要不断完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以法治力量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执法检查组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学习宣贯到位。把学习宣传贯彻新的噪声法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准确把握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要求,不断提升噪声污染防治意识能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二要压实法律职责,监管落实到位。围绕工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等方面依法进行执法监管,建立健全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和长效监管机制,形成噪声污染联防联治的强大合力。三要强化源头治理,系统防范到位。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充分考虑噪声污染防治的要求,合理布局各类功能区,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污染,积极推动企业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降低生产过程中的噪声排放。四要坚持人民至上,有效解决到位。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扰民问题,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将噪声污染防治作为一项重要民生问题抓实抓好,打造宁静祥和的生活环境。
原文链接:https://www.tjrd.gov.cn/xwzx/system/2024/08/22/0300318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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