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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

发布时间:2024-08-18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人大网

  3月21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4次主任会议,交办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并确定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重点督办建议。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处理意见的报告,决定将7件代表议案交由自治区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处理。332件代表建议交由自治区政府及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办理。为切实提高建议质量和成效,围绕自治区党委2024年重大工作部署、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确定了《关于支持中卫市推进荒漠化综合防治打造黄河“几字弯”攻坚战样板区、示范区的建议》《关于在贺兰山东麓防洪工程实施中加强暴雨洪水预报预测提高防洪体系运用水平的建议》《关于加快科技型企业培育促进创新主体快速发展的建议》等19件代表建议为重点督办建议。

  会议指出,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权,是对国家机关和有关组织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推进的重要形式。各承办单位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既是一项法定职责,也是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重要渠道。

  会议强调,交办要“及时”,确保“办得快”。承办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做到所有议案建议有专人具体办理,有领导负责把关,有办理情况的跟踪了解和统计反馈,确保代表议案建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承办要“尽心”,确保“办得实”。承办部门要压紧压实责任,针对每一件代表议案、每一件代表建议,认真分析研究,找准问题症结,提出办理措施。办理过程中,要主动与提出议案建议的代表联系,进一步了解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真实目的和意图,做到有的放矢。针对能立即办理的,要立行立办,对于长远问题,要明确措施,有序有效推进,不断提升代表的满意度和信任度。督办要“碰硬”,确保“办得好”。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要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建立督办工作常态联系机制,通过电话了解、听取汇报、视察检查等方式,及时掌握情况,督促相关部门深入调研、分析研究、寻找对策、研究办理,做好答复落实工作,切实通过督办提高承办部门的办理实效,通过督办推动实际问题得到解决。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选工委刘亦佳)


原文链接:http://www.nxrd.gov.cn/rdxw/rdyw/202403/t20240323_8512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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