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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人大:围绕中心切实履职 发挥作用推动发展

发布时间:2024-08-15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自“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开展以来,印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闻风而动、闻令而行,第一时间进行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印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开展“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工作方案》,召开全县“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工作推进会,组织动员全县“两级人大、四级代表”在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认真履职、发挥作用,按照“一二三四”工作思路,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唱响人大主旋律、增添人大正能量。

  

  围绕一个中心

  紧跟县委中心工作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各项工作,自觉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把牢人大工作方向,重大事项、重要活动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并按县委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建强两个平台

  用好代表履职平台。持续巩固代表联络站建设成果,建成网上代表联络站,组织代表以调研、走访、接待日、交流座谈等方式,深入所在辖区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群众诉求。着力加强人大代表示范点建设工作,积极用好梵净山旅游资源和木黄红色文化,通过“旅游 + 代表”“红色 + 代表”模式,以点带面推动代表助民发展。今年以来,各代表联络站共联系、接待群众1200余人(次),收集意见建议100余条,推动解决问题80余个。

  用好联系沟通平台。建立闭会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制度,30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联系97名基层人大代表,并开展经常性联系,为代表履职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活动40余人次,推荐人大代表参加“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座谈、意见征询、听证庭审等相关活动30余人次,进一步深化拓宽代表履行职责渠道。

  

  深化三项机制

  深化代表联系选民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机制,做到每月固定一天接待选民、每月召开一次工作反馈会,每季度召开一次问题研判会、半年开展一次代表活动、年度进行代表述职评议。

  深化代表建议督办机制。坚持重点督办、专题督办和现场督办相结合,及时将代表建议意见转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同时选取涉及全县大局和群众普遍关心的代表建议作为重点督办件,扎实开展跟踪督办,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满意度。

  深化代表履职评价机制。以评选优秀建议、弘扬先进典型为载体,通过每年评选一批优秀代表建议,选树一批为民代言的模范代表,增强代表的成就感和荣誉感。

  

  发挥四个作用

  发挥代表在民族立法中的参谋作用。坚持把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作为提高立法质量、护航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不断深化拓展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深度和广度,确保立法更好倾听人民心声、汇聚人民智慧、体现人民意志。发挥代表作用推进民主立法。积极邀请80余名人大代表参与水资源保护、城镇建设等领域的立法调研、修改、论证等工作。听取代表建议推进科学立法,注重发挥有专业背景的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在开展民族中医药、长寿资源开发利用等法规制定过程中,充分征求、吸纳相关行业领域代表的意见建议。全力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运用好木黄作为全市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优势,全方位多层次引导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参与立法工作。今年以来, 各级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建议征询160余人次、提出建议190余条,为殡葬管理、长寿资源立法等贡献了代表智慧。

  发挥代表在助力高质量发展中的监督作用。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法,完善监督机制,不断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强化“四化”建设监督,邀请代表参加全县山桐子发展情况视察、耕地保护专题调研、肉牛产业发展调研、林业资源管理专项调研。强化财政经济运行监督,组织代表参与听取和审议财政决算、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审计整改落实等专项工作报告。强化监察和司法工作监督,邀请代表参加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调研,听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报告。强化民生社会事业监督,围绕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工作,邀请代表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推进情况调研。今年以来,组织代表参加专题调研、集中视察、执法检查等12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6项,提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议100多条。

  发挥代表在乡村振兴中的引领作用。积极为代表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中做好服务保障和政策支持。深化“代表联组”活动,代表履职有深度。按照全县区位布局,将17个乡镇(街道)人大代表团划分为4个联组片区,组织片区代表紧紧围绕全县“2+N”产业发展思路,扎实开展代表工作,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献计出力。深化“三联三带”行动,代表履职有热度。积极开展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联系委员、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主题活动,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主战场,为脱贫户制定措施,解决困难。

  发挥代表在社会治理中的示范作用。切实肩负起新时代新征程赋予人大的新使命新任务,推动人民代表大 会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积极投身文明创建工作,组织代表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形成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推动文明创建常态化管理。持续深化移风易俗,以广大群众喜闻乐见、善于接受的方式,育淳朴民风、创文明乡风,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激发“村规民约”制度活力,聚焦村规民约在基层事务管理、矛盾纠纷化解、乡风文明建设等多方面存在的“堵痛难”问题,推动全县17个乡镇(街道)村规民约修订完善,有效推进法治、自治、德治有机统一。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xwzx/sxrd/202408/t20240814_853858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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