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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世忠出席《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4-08-15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人大新闻网

  

   8月1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世忠率调研组在景德镇市召开《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座谈会,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和省林业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座谈。

  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等部门和单位,以及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人大代表对修订草案的意见建议,并就合理利用湿地、正确处理湿地保护与地方发展的关系进行了交流。

  

  

  

  胡世忠指出,立法过程是普法的过程,也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要充分认识到条例修订是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实际行动,是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的具体举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胡世忠强调,要准确把握条例修订的工作着力点,对标对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把准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的地方立法功能定位,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立法为民,聚焦湿地保护和修复,努力为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现实需求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我省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力求地方立法务实管用,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胡世忠要求,要切实保证条例修订的质量和进度。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和省林业局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听取、认真研究、合理吸纳各方面意见。要把住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共同做好修订草案的修改、审议工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黄云军、省林业局胡晔供稿)

  


原文链接:https://jxrd.jxnews.com.cn/system/2024/08/02/0205910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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