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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聚焦】人民之声丨《酒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获批准

发布时间:2024-08-10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人大网

  


7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查批准了《酒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由酒泉市人大常委会公布施行。

条例制定背景及依据

社会文明是一个地区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也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满足感、幸福感的重要支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特征之一。关于《酒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说明显示,近年来,随着酒泉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稳步推进,取得长足发展,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不断提升。为了更好地实现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规范化和法治化要求,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将酒泉市文明城市创建的成功经验加以固化,对倡导的文明行为和禁止的不文明行为作出更明确、更具操作性、更针对本地实际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市民文明行为,促进酒泉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制定条例的主要依据有:《甘肃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及其他省、市有关文明行为促进地方立法的规定。经酒泉市委同意,《酒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被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市文明办承担法规起草工作,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人大教科文卫委提前介入。2024年1月,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讨论了条例草案,并将条例草案提交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初次审议后,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根据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和参会人员建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条例草案印发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立法联系点、立法顾问、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建议,并在报纸、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发布公告,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

条例制定过程

3月上旬,由酒泉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分组利用一周时间赴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开展立法调研,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并现场征集相关部门、基层一线、人大代表、专职律师等意见建议70余条。随后,邀请立法顾问、专家召开专家论证会,对条例草案进行论证,根据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再次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反复修改。

  


3月15日,酒泉市五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对条例草案进行审议。3月22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二审。随后,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根据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和参会人员建议,对条例草案再次进行修改,将修改后的条例草案印发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委室再次征求意见建议,同时按立法程序规则呈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征求意见。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再次对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修改,4月29日,提请市委常委会进行审议。经主任会议研究同意,5月24日,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进行三审并表决通过。条例制定过程公开、民主,各类程序严谨、合法。

条例主要内容

条例共六章三十二条。分为总则、文明行为规范、倡导鼓励、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第一章总则。对立法的目的、适用范围、定义内涵、基本原则、指导机构、社会参与等作了明确规定,规范了文明行为的界定,明确了政府职责和各类参与主体的促进作用。第二章文明行为规范。对基本文明准则,公共秩序、公共环境、交通出行、旅游、社区、家风、医疗、校园、互联网、饲养宠物、公共服务等文明行为进行了明确。第三章倡导鼓励。对传统美德、社会互助、文明生活、全面阅读、拥军优属、见义勇为等进行了规范,倡导鼓励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第四章监督管理。明确了指导机构的工作职责,对政府相关部门监管职责进行了规范。第五章法律责任。对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进行了法律援引,明确了行政责任。第六章附则。

审查及审议

7月16日,省十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对酒泉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酒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行了审查。法制委员会认为,酒泉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通过地方立法,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对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规范和引导文明行为,促进地方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该条例立法程序合法,规范调整的内容与宪法、法律和本省省级地方性法规不抵触,建议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查批准。

  


7月23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分组审议了《酒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酒泉市通过“小切口”立法,向不文明行为说“不”,明确哪些文明行为应当倡导,哪些文明行为需要自觉遵守,哪些不文明行为要坚决抵制和禁止,更好地实现文明城市建设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对进一步全面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来源:甘肃人大客户端

记者:王仲毅


原文链接:http://www.gsrdw.gov.cn/html/2024/rdxw_0807/239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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