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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区人大常委会对《天津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若干规定》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4-08-02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人大

  为进一步推动《天津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有效实施,依法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工作落实到位,近日,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河北区人大常委会对区《若干规定》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宁园街和铁东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地察看了家庭医生工作室、国医堂、住院病房等建设和运行情况,并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上,首先听取了区卫健委主要负责同志关于《若干规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执法检查组一行对河北区近年来认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严格落实《若干规定》各项要求,强化居民健康医疗服务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代表们分别围绕加大宣传和推广力度、扩大居民群众知晓率、加强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加强预约制度与信息化平台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共识,充分认清实施《若干规定》的重要意义,要站在健康中国战略的高度,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的观念,在稳定签约数量、巩固覆盖面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向提质增效转变,推进《若干规定》有效实施。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把握关键环节,扎实推进《若干规定》在河北区落地见效,要加强家庭医生培养培训,扩充家庭医生队伍,丰富服务内容,不断加强医疗、医保智能化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互联网+签约服务”,真正满足居民个性化、多元化健康需求。三是加强团结协作,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形成实施《若干规定》的整体合力,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保障制度,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多种社会资源参与的工作机制,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好更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原文链接:https://www.tjrd.gov.cn/xwzx/system/2024/08/02/0300317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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