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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花溪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4-07-30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7月29日,花溪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秦建军,副主任赵福兰、周会智、简秀华、姚军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瞿六亿主持。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博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推进市人大代表建议“两个高质量”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部分区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花溪区2023年全区和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花溪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花溪区贯彻执行<贵阳市停车场条例>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河长制、林长制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花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花溪区2023年区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书面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花溪区民营医疗机构现状及发展情况视察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花溪区贯彻执行<贵州省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发展促进条例>情况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花溪区物业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花溪区贯彻执行<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贵阳市殡葬管理办法>情况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人事事项。

  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部分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供稿:王迪)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xwzx/sxrd/202407/t20240730_851731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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