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决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石家庄市市区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2024年7月25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批准《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石家庄市市区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由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承德市节约用水条例》的决定
(2024年7月25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查了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承德市节约用水条例》,该条例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决定予以批准,由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秦皇岛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4年7月25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查了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秦皇岛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该条例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决定予以批准,由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
(2024年7月25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查了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该决定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决定予以批准,由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唐山市消防车通道管理规定》的决定
(2024年7月25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查了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唐山市消防车通道管理规定》,该规定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决定予以批准,由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唐山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的决定
(2024年7月25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查了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唐山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该条例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决定予以批准,由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邯郸市城市更新条例》的决定
(2024年7月25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查了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邯郸市城市更新条例》,该条例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决定予以批准,由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邯郸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4年7月25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查了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邯郸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条例》,该条例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决定予以批准,由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邯郸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2024年7月25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批准《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邯郸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由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宽城满族自治县旅游条例》的决定
(2024年7月25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查了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宽城满族自治县旅游条例》,决定予以批准,由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大厂回族自治县景泰蓝发展促进条例》的决定
(2024年7月25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查了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大厂回族自治县景泰蓝发展促进条例》,决定予以批准,由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原文链接:http://www.hbrd.gov.cn/system/2024/07/26/1013559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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