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媒体聚焦 > 正文

王随莲带队检查《山东省慈善条例》实施情况

发布时间:2024-07-21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人大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7月15日至1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随莲带领执法检查组,赴潍坊、临沂两市开展《山东省慈善条例》执法检查。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忠明,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徐清,部分省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

  王随莲一行实地检查了两市有关慈善组织、学校、慈善养老机构,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及民政、财政、税务等部门关于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与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慈善组织代表和志愿者组织负责人座谈,深入了解慈善工作开展情况,面对面交流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听取大家对进一步贯彻实施慈善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

  王随莲对两市贯彻实施慈善条例的做法和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她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做好慈善事业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慈善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推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坚持依法治善,持续开展普法宣传和教育引导活动,大力推进慈善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要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慈善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加快培育发展慈善组织,创新慈善帮扶方式。健全完善综合监管体系,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慈善募集资金管理,确保慈善资金的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切实维护捐赠人的合法权益,共同推动新时代我省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同期,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光峰、副主任委员卢俊赴泰安、德州两市开展执法检查。

  

  责编:王晶 徐榕悦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6171/202407/069658e9-68dc-403a-b4d1-1d468a3ee1cf.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